1.3 记录显示放行的成品符合现行规格书、已核准的签样及合适的法规要求。(记录)
满分 (20 分):检查人员必须审核所有的成品和工艺记录,以确定成品是否符合现行规格书。产品必须符合所有的相关法规要求。
轻微不符 (15 分):质量检查记录包括有个别的数据错误或遗漏。但在工艺检查时未发现任何不符规范的法规问题或成品放行不符规范的行为。
严重不符 (7 分):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将构成严重不符:
• 记录中存在许多遗漏或错误,但未造成不合格的成品被放行。
• 记录不完善,不符相关法规的要求。
• 过程审核显示,存在对成品质量和安全构成负面影响的行为。
零分: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将被给予零分处理:
• 质量控制记录显示系统性失控,出现大量记录缺失或不完善。
• 存在任何放行不合格成品的行为:计算误差、疏忽和失误等。
• 存在不符法规要求的成品被放行的行为。
•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严重不符点的组合。
• 无记录。
1.4 根据审核员的观察,成品符合规格书的要求,且任何不符之处已得到妥善处理。(观察)
满分 (10 分):审核员应对成品进行评估,或观察车间工作人员对成品所进行的检查,且对成品是否符合规格要求进行评价。成品评定使用的方法必须符合质量程序和百胜规格书的要求。如果成品评定不符合规格要求,不合格品必须得到妥善处理。如果供应商在检查之日未生产百胜产品,则此次检查的分数评定为“不适用”。
轻微不符:在此检查点无轻微不符类别。
严重不符 (3 分):个别的成品不符合规格要求, 且在如何合适处理不合格品时出现延误。
零分: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将被给予零分处理:
• 产品不符合规格书要求,不合格产品未得到合适处置,产品未被暂扣
• 多于一次观察到产品未正确包装、标识或称重且无纠正措施
• 过程中观察到对产品质量或安全构成负面影响的操作行为
• 产品有潜在的安全风险并且无合适处理措施
1.5 根据标准要求建立实验室测试规程。(程序和观察)
满分 (10 分):使用规范的测试方法和/或程序对原材料、包装材料和成品进行理化测试。测试仪器和设备应处于良好的维护状态。
轻微不符 (7 分):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将构成轻微不符:
• 个别测试规程遗漏。
• 个别测试规程不完善。
严重不符 (3 分):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将构成严重不符:
• 使用未经核准的方法和程序进行测试。
• 存在少量测试规程遗漏。
• 少量测试规程不完善。
零分: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将被给予零分处理:
• 多个测试规程遗漏。
• 多个测试规程不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