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 二 :强迫劳动
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强迫劳动(囚工, 契约, 抵押或其它形式), 员工在开始工作前无需寄存证件或押金。此行为守则也明确规定‘ 不允许强迫员工寄存任何重要的有价物品用于抵押。这包括身份证或其它重要文件,押金或贵重物品。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 17 条(1995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明确规定, 劳动合同应该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订立。第 3 条规定劳动者有选择职业的权利。中国法律严禁囚工生产的产品出口。此标准在实际中的含义,以及企业如何符合此标准的要求以下√检查项将有助于企业理解此标准在实际中的含义,以及如何确保企业符合此标准的要求。
强迫劳动:
1.自由择业√
2.没有文件抵押√
3.没有押金√
4.员工访谈√
1. 自由择业:
2.没有文件(契约)抵押
3.没有现金(债券)抵押
4.员工访谈
由我们的代表选择员工。
访谈在不公开的情况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