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领导作用与管理职责
4.3.1 最高管理者应证实其对质量管理体系的领导作用和承诺,确保质量管理体系适应市场竞争和企业发展的需要,其管理职责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组织质量管理体系策划;
2 组织制定、批准质量方针和目标;
3 确保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融入企业的业务过程;
4 促进使用过程方法和基于风险的思维;
5 建立质量管理的组织机构;
6 提升员工的质量意识和能力;
7 确定和配备质量管理所需的资源;
8 支持其他管理者履行其相关领域的职责;
9 实施、评价并改进质量管理体系;
10 确保实现质量管理体系的预期结果。
4.3.2 施工企业可在最高管理层中设置管理者代表。管理者代表宜由最高管理者指定,其管理职责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应协助最高管理者实现其职责;
2 应协调质量管理体系的相关活动;
3 应向最高管理者报告质量管理体系的绩效和改进的需求;
4 应落实质量管理体系与外部联系的有关事宜。
4.3.3 项目经理应确保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的有效性,其管理职责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应建立健全项目管理组织和质量管理制度;
2 应组织实施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策划;
3 应落实项目质量目标实现所需资源;
4 应组织实施过程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
5 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4.3.4 施工企业质量管理有关部门、岗位的质量管理职责应与管理需求一致,并传递到各相关层次。
4.3.5 当组织机构发生变化时,施工企业应对部门和岗位的管理职责进行相应调整,并确保相关文件进行更新和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