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管理
供应商应建立供工人报告健康与安全事故及未遂事件,并调查、跟踪和管理此类报告的机制。供应商必须实施纠正措施计划以降低风险,提供必要的治疗措施,协助工人顺利返岗。
1 政策和程序
1.1 书面政策和程序
供应商应制定书面政策来涵盖适用法律法规及本标准中规定的事故管理要求。
供应商应制定书面程序和制度来实施其事故管理政策。
供应商应始终遵循其书面政策和程序。
1.2 直接负责人
供应商应指定监督和强制实施事故管理政策和程序的负责人。
2 事故跟踪机制
供应商应为工人设立报告健康和安全事故以及未遂事件的机制。
供应商应建立一套跟踪所有事故的机制,其中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 事故调查
• 事故报告
3 事故调查
3.1 根本原因调查
供应商应以固定频率或在重大事故发生后即刻开展事故数据分析,,包括事故跟踪、医疗监督、事故现场和人证资料等。供应商应执行根本原因分析,以确定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根本原因和管理制度缺陷。
3.2 纠正和预防措施
供应商应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来降低风险。针对每个直接原因和根本原因,应至少制定和实施一个纠正和预防措施。各项纠正和预防措施应由直接负责人负责实施,并追踪措施执行情况确保及时改善。
3.3 医疗救助和返岗工作如果工人在供应商的工厂内受伤:
• 发生事故后,供应商应立即为工人提供必要的治疗。
• 供应商应根据适用法规要求或专业医师诊断结论,向工人提供事故后医疗监护。
• 供应商禁止因工人在供应商工厂内或在工作期间受伤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 供应商应供应商应尽力安排工人返岗,包括重新制定工作时间,提供专用设备、工间休、复诊假、兼职作业和其他返岗安排。
• 供应商应承担工人的治疗、复查和康复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