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安全通用要求
标准
合约商应根据电气设备和系统特性制定安全使用守则,减少潜在电气危险。
合约商应由外部第三方机构进行每三年一次的电气安全检查。
合约商应确保只有合格的员工才能操作电气设备。
合约商应确保合格的和无资格的员工接受正确和足够的电气安全知识培训。
合约商应在实际工作中防止触电和其他事故,包括在带电设备和电路上或附近工作
的直接或间接触电事故。这包括电气自身和工作带来的危险导致的事故。
最低要求
1.电气检查
a.合约商应由外部第三方机构每三年进行一次完整电气设备评估和厂房检查。
b.合约商应检查以确保新的和已有的建筑设备及方案的主要的修改部分符合标准和规则。
c.合约商应确保所有的设备、配线方法、电气安装和设备使用都符合标准。
d.合约商应保留一份所有的电气检察评估书的5年以上。
2.合约商应及时防止和修正所有的电气缺陷。
3.合约商应确保所有新的电气设备安装符合标准和规则。
4.合约商应与他下辖的现场承包商保持沟通,使之也符合电气安全条例。
5.合约商应做出实际工作的危险分析,确定工作类别,包括如暴露在电气固定设备、工具和配线下的责任。所有的分析结论应记录。
6.合约商应遵循以下一般电气安全准则:
a.在没有得到批准和接受培训之前,任何人不能修理电气设备。
b.向主管报告所有发现的电气缺陷。
c.不能操作怀疑有问题的电气装置。
d.不能进入裸露带电设备范围,除了有足够的照明。
e.在电气设备附近的蒸汽、水和油的泄漏必须马上向主管报告。
f.在电气设备上或附近的工作平台必须保持干燥。
g.如果操作员的手潮湿或站在湿的工作地面,不能操作电气设备。
h.如果电气装置过热或冒出火花,必须关闭电源并联系电工到现场。
i.所有移动的和固定的电气设备必须在使用之前安全接线保护。
j.不能使用没有地线的电线和插头。
k.所有电源线将被视为带电的,除非有证据证明不带电。
l.员工应在工作之前制定标定锁定程序(参考《能源危险控制 (标定锁定) 程序》)。如果不了解开关打开的原因不能擅自关闭开关。开关上的标签只能由打开开关的人或授权关闭开关的人摘除。
m.不能使用任何绝缘部分已经磨损或开始老化的电气设备。
n.禁止使用任何过载或权宜之计的电路断路器。
i.不能在通电电路6英尺以下使用金属梯子。
ii.应在电气仪表板和开关设备前面至少留出3英尺的空间。
iii.任何便携式电气工具的地线和其延长线必须安全固定好两端头。禁止将地线插脚去除或弯向一边变成两脚插头插入。
iv.所有电线必须远离油,化学品和粗糙表面。
v.不能使用过载电插座、多用插座和辫式电线。
vi.不能使用临时电线代替固定电线。
vii.延长线插座不可钉在墙上,也不可穿经墙、门或天花板。
viii.在电路附近工作时候,必须脱下任何导电的个人饰品,如耳环和手表,防止高压电弧伤人。
ix.客人对电力操作的特殊要求也要按此安全规程进行。
x.小心,低电压也可使人受伤或致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