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 内务管理和清洁基本应施行内务管理和清洁系统,保证维持适当的卫生标准,最大程度降低产品遭受污染的风险。
4.8.1应维持良好的内务管理标准,其中应当包含‘随手清洁’政策。
4.8.2对于建筑、设备及运输工具,应建立和维持清洁规程,并制成书面记录。清洁的频率和方法应以风险为依据。清洁时间安排和规程应包括以下信息:
• 清洁责任
• 待清洁的物件/区域
• 清洁的频率
• 清洁的方法
• 使用的清洁材料
• 清洁记录及查核责任
4.8.3清洁用化学品应适合其预定用途,适当标示,并根据制造商说明书使用。清洁用化学品应存放在安全的指定地点,使用密封容器装盛。不得使用气味强烈或可能产生污损及异味污染风险的化学品。清洁设备应存放在适当的指定地点。
4.8.4用于清洁厕所的材料和设备应与清洁其他场所的材料和设备隔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