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新版标准8.4“外部提供过程、产品和服务的控制”与08 版标准74“采购”的区别
1、条款标题的变化:由 2008 版的条款7.4“采购”变为“外部提供过程、产品和服务的控制”,进—步明确了控制的对象和范围。
2、范围不仅仅局限于采购产品,还增加了对外包过程和外部提供的服务的控制要求。
3、在2008 版标准要求对供方的能力进行选择、评价要求的基础上,新版标准明确要求组织应对其外部供方进行控制。组织应针对不同的供方规定相应的控制要求,并有效实施控制。
4、新版标准增加了建立对外部供方绩效进行监视的准则并实施监视的要求,强调组织应关注外部供方为组织提供产品和服务的绩效。
5、明确要求组织应保存选择、评价和重新评价活动及评价所引起的任何必要措施的形成文件的信息。
6、明确了控制的目的是确保外部提供的过程、产品和服务不会对组织稳定地向顾客提供合格的严品和服务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7、在与外部供方沟通的内容方面,新版标准不再要求“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增加了组织对外部供方的绩效实施控制和监视的要求;对“人员资格的要求”扩充为“能力”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