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VAP 定义 (续)
23. 纠正行动
纠正行动 是指为消除现有不符事项或不良情况的成因而采取的措施。 纠正行动流程 旨在防止不符
事项或不良情况的再次发生。其力求确保不再发生现有的不符事项和情况。其力求通过消除成因
来防止再次发生。 纠正行动 解决实际问题。因此, 纠正行动流程 被视作问题解决流程。
24. 客户
客户 是指任何从供应商组织收到产品或服务的人。 客户 可以是人员或组织,也可以是在供应商组织
的外部或内部。例如:一家工厂可以向同一家组织内的另一家工厂(客户)供应产品或服务。根据
EICC 的规定, 客户 可以包括客户、消费者、最终用户、购买者、零售商和受益者,等等。
25. 客户要求
客户要求仅指受审计方与其客户之间通过合同、合同附录、订单或其他类型的正式的交易关系协议
文件、以书面形式约定的那些要求。
26. 债务质役
“债务质役”一词是指因债务人质押其个人服务或在其控制之下的人的个人服务,作为债务担保-如
果这些服务经合理估定的价值不被用于清偿债务或者未相应地限制和清楚规定这些服务的时长和性
质,而产生的债务人状况或情形。(来源:《美国法典》-第 22 篇:对外交易和交往-第 78 章:
人口贩运受害者保护)
27. 已界定的工人群体
已界定的工人群体是由工人与雇主之间签订的合同类型所界定的一种工人类型。地方劳工法律在合
同期限或占全体劳工力的比例方面限制一些工人群体。工人群体的例子包括临时工、学生工、学徒
工、派遣工、固定工、有合同期限的工人,等等。
28. 歧视:
禁止在雇用和职场实务(如工资、晋升、奖励和培训机会)中因人种、肤色、年龄、性别、性取
向、性别认同和表达、种族性或国籍、残疾、怀孕、宗教、政治立场、工会会员身份、被给予保障
的退伍军人身份、受保护的遗传信息或婚姻状况等而产生歧视。
29. 直接雇用的工人(即直接工人)
为受审计方工作的那些员工,不涉及任何劳务代理公司、劳务承包商或中介
30. 紧急或特殊情况
需要工人超过法定工时限制或 EICC 工时限制进行加班的、不可预测的情形。无法为此类事件制定计
划,也不能预见此类事件。此类情况的例子包括:
设备故障、电力故障,或者其他导致生产线长时间停工的紧急情况。
造成停产的、意外的原材料或部件短缺或质量问题。在这两种情况下就都需要超时加班,以弥
补损失的生产时间并兑现对客户的承诺。
在所有这些情况下,均有证据证明在紧急或特殊情况下的超时生产期间之前的工作时间较短,并且
有文件记录上述证据。
非“紧急”或“特殊”的情况包括:
旺季生产需求和新产品产量增加。这两种情况都是可预测的,并且适当的计划可以最大限度地
减少加班要求。
合同变更单大幅增加订单量或缩短交货期限。客户与工作场所之间为此应进行诚信善意的协商
并 绝不应超过该工作场所按每周 60 小时或者该工作场所的法定最长工作时间计算的生产能力。
31. 有效性
有效性 是指所计划的结果的实现程度。如果实现了所计划的活动,则这些活动是 有效的 。同样,如
果实际取得了所计划的结果,则这些结果是 有效的 。
例如: 有效的流程 是指一个实现所计划的活动并取得所计划的结果的流程。
32. 效率
效率 是指所取得的结果(产出)与所使用的资源(投入)之间的关系。 以同样多或更少的资源取得
更多结果可以提高效率 。通过以同样多或更少的资源(投入)来取得更多或更优的结果(产出),
可以提高流程或体系的 效率 。
33. 经 EICC-IRCA 认证
已取得 EICC-IRCA 有效认证的审计师,具有审计师或主任审计师资格。
34. EICC 审计师
具有有效的 EICC VAP 资格和/或已取得 EICC-IRCA 有效认证的审计师
35. EICC-GeSI CFS 项目
电子行业公民联盟和全球电子可持续性倡议组织,无冲突采购项目,见
http://www.conflictfreesourcing.org
36. EICC-GeSI CFS 项目的等同项目
一个与电子行业公民联盟和全球电子可持续性倡议组织的无冲突采购项目等同的项目,见
http://www.conflictfreesourcing.org。
它必须至少包括下列有文件记载的评估要素:
冲突金属是否被有意地加到产品中
冲突金属是否是贵公司产品的生产所必需的以及冲突金属是否包含在贵公司生产或签约生产的
冲突金属产成品中
是否有任何冲突金属来自涉及的国家
(产品的功能性或生产所必需的)全部的冲突金属是否都来自回收料或废料
是否每种金属都有来自所有相关的 3TG 供应商的、有文件记载的冲突金属数据或信息
对于每种冲突金属,已确定的所有冶炼厂及其供应商是否都包括在上面所指出的声明范围内
是否实施无冲突采购的尽职调查流程(如《OECD 对受冲突影响地区和高风险地区矿物的负责
任的供应链的尽职调查指导》中所述)(http://www.oecd.org/daf/inv/mne/mining.htm)
37. 过高费用
过高费用是任何可能导致工人陷入债务质役的费用。
* 不得直接或间接、全部或部分地向工人收取任何招聘费用或成本,包括与官方文件和工作签证处
理相关的成本,除非国家法律许可。是否依据国家法律向工人收取费用,是否披露这些费用。
* 如果国家法律允许向工人收取招聘费用,则工人可以自由地随时终止雇佣关系,不受到与报酬
(最高金额由法律规定或者由债务质役定义)有关的威胁或处罚
* 诸如食品、宿舍等的服务费用,应等于或低于相同便利设施在当地的市场价值
* 对于雇主须符合的要求以及须提供的便利设施,不得收费,例如:个人防护装备、制服、考勤卡,等等
* 不可向工人收取招聘工作的行政管理费用
* 官方文件(例如:护照)处理的服务费(如果法律允许)应等于或低于当地市场的非招聘服务费
并且不得超过一个可能导致工人陷入债务质役的金额。
* 在一些国家,向工人收取的雇用费(招聘费、行政管理费和服务费的组合),其限额由国家法律规定。
* 费用不得超过月工资报酬的 10% 按国家规定的 利率或较优利率计算的最长期间为 6 个月的费用,
但由雇主发起的教育发展除外,费用金额不得超过月工资报酬的 10% 按国家规定的利率或较优利率
计算的最长期间为 1 年的费用。
在任何情况下,按孰严格原则适用国家法律或准则条款。国家法律的定义是派遣国和接收国的法律。
招聘和雇用实务:过高费用在此是指全部招聘费和雇用费的合计大于 1 个月的法定最低工资。
这些是与工人在派遣国和接收国的招聘、安置、处理、运送或持续管理相关的费用,并且任何第三
方的费用不超过一个月的相关法定最低工资。
38. 强迫或强制劳工
通过施加处罚的威胁,从任何人那里强求的并且该人未自愿提供的所有工作或服务。
尽管如此,为了本公约的目的,强迫或强制劳工一词不得包括 (a) 因有关纯军事性工作的兵役法律而
强求的任何工作或服务; (b) 构成一个完全自治的国家的公民的一项正常公民义务的任何工作或服
务; (c) 因法院判决有罪而强求任何人履行的工作或服务,只要上述工作或服务是在政府机构的监督
和控制下开展并且上述人员不受雇或受制于私人、私营公司或私人社团; (d) 在紧急情况下,即:在
发生战争或灾难或已有预兆的灾难时,如火灾、洪水、饥荒、地震、猛烈的流行病或动物流行病、
被动物、昆虫或蔬菜害虫侵袭,以及一般而言任何将会危及所有人或部分人的生存或幸福安康的情
形,强求的任何工作或服务; (e) 由社区成员为了该社区的直接利益而履行的、一种可因此被视作社
区成员应尽的正常公民义务的次要社区服务,只要社区成员或他们的直接代表有权被征求其对上述
服务必要性的意见。(来源: ILO (第 29 号)关于强迫或强制劳工的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