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大气排放
应符合所有适用的相关大气排放的法律法规,如有要求,应获取必要的许可证和监测报告。
4.2 厂界噪音
应符合所有适用的厂界噪音污染的法律法规,如有要求,应获取必要的许可证和监测报告。
4.3 污水排放
对污水进行合理的现场处理,或将其外排至有资质的外部污水处理中心进行处理。
污水处理设施(ETPs)应正常运行,并进行维护,污水处理设施应适合于所处理的污水类别和处理量。
污水处理设施的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操作能力。
4.4 土壤污染
一旦发现土壤污染,须立即改善。
对当前或之前的活动所造成的可能存在的土壤污染风险,应进行调查和评估。
任何已识别的污染应报告给相关官方机构并按照该机构的指导方案进行处理。供应商应将该事件的进展和结果,持续通报给宜家。
4.5 环保数据报告
年度环保数据报告应提供给宜家。
报告的具体内容,结构和时间由宜家的相关部门制定,至少应包括水和能源消耗。
4.6 持续改进
供应商应针对生产和运作所造成的当前环境影响进行评估。
应对降低环境影响的可行性计划做好文件存档,并进行定期审查。计划包括可衡量的目标、职责、具体行动和期限。计划的实施所产生的相关结果应做好文件存档。
4.7 法律法规的符合性
以上章节未包括的所有适用的环保相关的法律法规,都应被遵行。
包括但不限于环保评级、报告、和官方机构的检查。经过检查之后被要求的整改行动应做好文件归档并在要求的期限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