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B
(资料性附录)
工业企业“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评估指标体系构建和评估分析方法
B.2 加权评分方法
B.2.1 权重设置
评估指标体系中各级指标的权重设置应遵循或借鉴如下方面:
a)各行业一级指标的权重原则一致,二级指标的权重建议行业间相互借鉴,三级以 下指标的权重可按照本行业企业的特色和需求分别进行设置;
b)需考虑指标对落实行业企业战略、支撑业务发展的相对重要程度;
c)需考虑指标与行业企业两化融合水平与能力、效能与效益的基本现状,未来发展 重点和引导方向的关联和匹配程度;
d)可采用德尔菲法(Delphi)、层次分析法(AHP)或网络分析法(ANP)等进行辅 助决策;
e)应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
B.2.2 底层指标评分
评估指标体系中底层指标的评分应遵循或借鉴如下方面:
a)基于评估数据进行底层指标评分,可按照一定规则将具有不同计量单位和方式的 定量或定性评估数据转化为能够进行加权计算的分值,并将其限定在某一区间范围内;
注:一般来讲,将分值限定在[0,100]区间范围内。
b)基于定量数据进行评分,可先确定该定量数据的最大理想阈值和最小可能阈值。 分别参考行业最优、最劣值,最大、最小阈值可采用德尔菲法(Delphi)等进行辅助决策。确定的阈值应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
c)基于定性数据进行评分,可采用德尔菲法(Delphi)等,基于专家知识和经验进 行辅助决策。可基于定性评估数据由专家直接打分得到指标分值;也可将定性评估数据取值范围划分为若干层次,由专家确定各层次的分值,指标评估数据所处层次的分值即为该指标得分;还可将定性评估数据可能的取值分为若干独立选项,由专家确定各选项的分值,该指标得分即为依据其评估数据所得各选项分值之和。
B.2.3 加权评分 在底层指标评分基础上,底层指标以上各级指标的得分可通过加权求和,计算得出。各上级指标得分可由其各子指标得分加权求和得出。最终总分可由各一级指标得分加权求和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