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为有下列需求的组织规定了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a)需要证实其具有稳定地提供满足顾客要求和适用法律法规要求的产品和服务的能力;
b)通过体系的的有效应用,包括体系持续改进的过程,以及保证符合顾客和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旨在增强顾客满意。
注 1:在本标准一中,术语“产品”仅适用于:
a) 预期提供给顾客或顾客所要求的商品和服务;
b) 运行过程所产生的任何预期输出。
注 2:法律法规要求可称作为法定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只有引用的版本适用。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任何修订)适用于本标准。
ISO9000:2015 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
3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 ISO9000:2015 中所确立的术语和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