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门子供应商行为准则
本行为准则规定了有关西门子产品及服务供应商应对其利益相关人以及环境承担的责任的基本
要求。西门子保留根据西门子合规项目的变化而对本行为准则基本要求进行合理修改的权利。
在此情形下,西门子期望供应商接受这些合理变更。
供应商在此声明:
* 遵守适用法律体系中的一切法律。
* 不容忍任何形式的贪污贿赂行为,也不从事任何形式的贪污贿赂行为,包括:
违反法律为影响决策而向任何政府官员支付任何款项或给予其它形式的好处。
* 为员工提供平等的机会和待遇,而不论其肤色、种族、国籍、社会背景、是
否残疾、性取向、政治或宗教信仰、性别或年龄如何;
* 尊重员工的人格尊严、隐私及各项个人权利;
* 拒绝违背员工意愿雇用或安排其工作;
* 拒绝容忍以任何无法接受的方式对待员工,例如:精神虐待、性骚扰或性别歧视;
* 禁止性别的、强迫性、威胁性、污秽的或剥削性的手势、语言和身体接触等行为。
* 提供公平的报酬,并保证符合国家法定最低工资标准;
* 遵守法律所规定的最长工作时间的要求;
* 认可员工依法自由结社的权利;不偏袒也不歧视员工组织或工会的成员。
* 不雇用未满十五(15)周岁的童工;或者在不违背ILO公约第138条规定的发
展中国家例外的前提下,在这些国家不雇用未满十四(14)周岁的童工。
* 对员工的健康与安全负责;
* 控制危险,并采取最为合理的、可能的预防措施以防止事故及职业病的发生;
* 提供培训并确保员工受到健康与安全问题的教育;
* 建立或采用合理的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体系。
* 按照适用的环境保护法定标准和国际标准行事;
* 将环境污染减至最小,在环境保护方面取得持续改善;
* 建立或采用合理的环境管理体系。
* 尽合理的努力促使其供应商亦遵守本行为准则;
* 在选择及对待供应商方面,遵守非歧视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