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 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应制定和执行现场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该应急预案应基于已识别的风险和处理突发事件的操作程序来制定。 操作程序的执行应可以达到消除、减少和控制风险的效果。
该应急预案至少包括潜在危险和突发事件描述(火灾、自然灾害、化学品事故等),以及应急事件发生期间的疏散方案和人员分工与职责的说明。
7.2 火灾和火灾事件
应对火灾事故或者可能引起火灾的事件做根本原因分析,制定整改和预防措施,并做好文件归档。
7.3 能力和培训
在每个工作区域,包括每个班次都应有足够数量的员工接受培训,学习如何使用消防器材。
培训包括如何使用现场安装的消防器材,受训过的员工应至少每二十四个月内接受再次培训。
应对该培训进行描述,并确保相关记录可以查阅。
员工在接受入职之前应具备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至少包括逃生疏散的程序、报警按钮位置和触发方法。
应对该培训进行描述,并确保相关记录可以查阅。
7.4 消防器材
应配备合适的消防器材。
手动消防器材应易于取用,可在远处识别,做好维护且不可上锁。
至少每十二个月对设备进行自检或由外部的资质单位进行检查。检查维护记录应做好归档和/或在设备上贴标签/吊牌。
7.5 逃生路径和紧急出口
所有紧急出口和疏散通道应能保证所有员工迅速安全地撤离。
每个工作区域至少设置两个独立的紧急出口,并确保所有紧急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
如果工作场所的人数、房间面积大小、危险等级、工作现场的设置可确保员工在出现紧急情况时能迅速安全地撤离,可以接受此房间只设置一个紧急出口。
所有紧急出口和疏散通道都应设置灯箱或自发光标识,并在主通道清晰可见,且不能上锁。除当地法规另有要求,紧急出口的门必须向外开启。
7.6 疏散警铃
应配备独立的、功能良好的、可持续报警的警铃装置,在出现紧急情况时警示所有员工,并确保他们能从工作场所迅速安全地撤离。在充满噪音的工作场所,应用光信号警报来进行补充。
疏散警铃可手工启动,且确保能在所有区域听见或看见。警铃按钮应有清晰明确的标识,并且在断电时也能正常工作。
7.7 疏散演习
至少每12个月做一次疏散演习,包括所有班次和部门,并要求尽可能多的员工参加。
应指定专人在疏散发生时负责清点人数,以确保所有员工都已从现场撤离。
疏散演习的记录应做好维护,且至少包括演习的日期和时间、班次信息、疏散需要的时间、并验证所有人员都成功疏散、演习效果、以及是否需要整改行动。
7.8 法律法规的符合性
以上章节未包括的所有适用的消防安全包括防火等级、报告和消防局的检查相关的法律法规,都应被遵行。 在这些检查后如要求整改行动,应做好文件归档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