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办理指南(4-4)-办理流程
三、办理流程
(一)办理流程图
(二)申请
1.提交方式
网上提交。通过企业网上办事平台(http://219.135.157.143)进行网上申报。
2.提交时间
XXX(各市填写)
(三)受理
1.补正材料。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2.受理或不予受理凭证。申请被受理的,申请人可获得实施机关出具的受理凭证;申请不被受理的,申请人可获得实施机关出具的不予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的内容包括不予受理的理由。
(四)办理进度查询
申请人可登陆XXX政务网(各市局填写)审批查询栏进行办理进度查询,网址:XXX(各市填写)
(五)办理结果
审批证件为《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五年。申请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提出申请。
证件领取地址:XXX(各市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