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服务与急救
(急救箱、洗眼器和冲淋器)
标准:
承包商必须确保把职业健康放在首要的地位。
承包商必须能够对紧急事件做出快速充分的反应,并能迅速解决职业健康问题
承包商必须建立并执行与工厂相关的书面医疗急救程序
最低要求:
1、医疗急救程序必须括以下内容:
a.对工作场所的医疗和急救服务的需求进行评估/确认。以下因素必须考虑到:
I医疗设施和紧急服务的地点和有效性
II医疗服务人员处理职业健康问题的有效性
III在该场所可能发生的意外的类型
IV外部急救服务的响应时间
V车间内员工的数目及员工的位置
VI在该场所内任何位置使用的腐蚀性物品
VII行业或国家的特别要求
VIII所有的急救服务用品(人)必须有效
IX 员工要接受何种培训,及哪些员工必须被培训
X处理职业健康问题的医疗服务人员的有效性。提供与雇主签定协议的专家的名字和电话号码。
XI确认的急救员必须取得资格认可
b.在工作场所的急救箱必须能为人所获得。医疗急救程序必须说明医疗急救箱的位置。承包商有责任确定场所内是否需要额外的急救箱及其数量、样式。更多信息参考本标准第 4 部分。
c.紧急电话号码应在每部电话上的明显位置上标识出来。
d.必须有充足的救护服务(车)来处理任何紧急情况。这要求有效的联络以保证在工厂 区域,门口通道和医院位置能方便地使用救护车。
e.如有使用腐蚀性物品,(相关场所)必须提供洗眼器和冲淋器。关于洗眼器和冲淋器的更多信息参见本标准的第 5 部分。
f.医疗及急救的记录必须予以保存。保存的要求见“NIKE 工伤/疾病系统管理 CLS”
2、承包商必须确保有足够的医疗服务人员能咨询和诊断职业健康问题。
3、承包商必须培训可以实施急救的员工,在工作场所离医疗设施/门诊部/医务室/医院较远 时,能对现场受伤的员工进行医疗急救。
a 在工伤或疾病可能导致窒息、大量出血、危及生命及会永久致残的相关场所,应急响应 时间应为 3 至 4 分钟,这一时间是指从发生工伤/疾病的时刻到得到急救的时刻。这意味着不能仅依靠社区医疗救助因为通常社区的紧急医疗救助的响应时间超过 4 分钟,
b.在工伤不太可能导致危及生命或永久致残的相关场所,一个稍长的应急响应时间(例如 15 分钟)是可以接受的。
c.需要 4 分钟的应急响应时间的原理是这一时间是当人的心跳或呼吸停止后脑死亡的时 间。
d.更多的不同的员工必须被培训,以在指定的急救员缺少时能代替其实施紧急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