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 工作环境
应通过成立健康安全委员会或等同的组织,使员工能对工作场所的IWAY相关问题的改进活动施加影响。参与途径应书面化且告知与员工。
书面记录好所有的活动,注明已识别出的危害和风险、应该关注的问题点和跟进的结果,以持续改进工作环境。减少工伤事故和事件的数量,增加员工在健康安全工作中的参与度。
应向员工公开所有的信息包括书面的计划和改进结果。
13.2 申诉程序
应制定书面的程序,指导员工如何反映和投诉IWAY相关问题,如歧视、骚扰或虐待等。员工应熟知申诉程序。
申诉程序应包括员工如何向供应商直接反映问题和进行投诉,此申诉程序适用于所有员工(无论合同工或者外包工)。
13.3 结社自由
员工有权加入、组建或退出自己所选择的工会。供应商应尊重此项权利,并确保员工不会因此而受到报复、干涉、胁迫或骚扰。
在自由结社受到法律管控、限制或禁止的国家,供应商不得阻止员工独立自主地形成员工代表的替代形式。
13.4 集体谈判
员工有自由行使劳资双方的集体谈判的权利,不得受到报复、干涉、胁迫或骚扰。
在集体谈判受到法律管控、限制或禁止的国家,宜家供应商不得阻止员工独立自主的员工谈判的替代形式。
13.5 法律法规的符合性
以上章节未包括的所有适用的员工权利相关的法律法规,都应被遵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