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噪音暴露
10.听力保护装置
a.合约商必须给所有暴露于85分贝8小时或以上的员工免费提供听力保护装置。听力保护装置应按需要更换。
b.合约商必须确保员工配戴听力保护装置:
i 被要求配戴的员工配戴;
ii暴露于8小时85分贝或更高声级噪声下以及
1.还没有基准听力敏度图或
2.已发生听力标准阈值偏移的任何员工。
c.员工应有机会从合约商提供的多种(通常三种)适合的听力保护器中进行选择。
11.听力保护器的培训要求
a.合约商必须培训员工如何使用和保养听力保护装置。
b.合约商必须确保所有听力保护装置初次使用的合适性并监督其正确使用。
12.听力保护装置的效果
a.合约商必须评估在特定噪声环境里听力保护装置的效果。
b.听力保护装置必须能将员工的噪声暴露水平起码降到8小时90分贝以下。
c.对于已发生标准听力阈值偏移的员工,听力保护装置必须能将员工的噪声暴露水平降到8小时平均85分贝或以下。
13.培训计划-职业噪声暴露培训要求
a.合约商必须制定一个针对所有噪声暴露水平在8小时平均85分贝或以上的员工的培训计划,并且确保员工参与到这样的计划中。
b.加入听力保护计划的每个员工的培训计划必须每年强化。培训计划中的信息必须更新以和保护设备和工作流程的变化保持一致。
c.合约商必须确保每一个员工被通知到下列事项:
i 噪声对听力的影响;
ii听力保护装置的目的、优点、缺点和不同类型的降噪效果,以及不同类型的选择、指南、适用性、使用方法和维护。
iii听力敏度的测试及其测试程序介绍。
14.获得信息和培训材料的途径
a.合约商必须使受影响的员工或员工代表能得到本标准的复印件,也必须在工作场所张贴。
b.合约商必须将适合本标准的任何信息资料提供给受影响的员工。
15.合约商必须保留一份所有的员工暴露测量要求的准确记录。
16.合约商必须保留获得的所有的员工听力敏度测试记录。
17.合约商必须至少在下列期限内保留本标准要求的记录:
a.噪声暴露测试记录必须保留两年;
b.听力敏度测试记录必须在受影响员工的工作期间内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