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首张《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在穗发出
近日,广州市局政务窗口向有关企业颁发全省首张《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新版《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取代原来《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这标志着广州市顺利承接省局委托的化妆品生产许可事项,也标志着国家总局“两证合一”新政在广州市正式落地。
新版《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增加了日常监管机构、日常监管人员和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以落实监管责任,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新添了二维码,实现了许可证书信息的在线识别,以确保许可证的合法性和唯一性。
按照国家总局规定,新版《化妆品生产许可证》自2016年1月1日起启用,已获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放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放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其许可证有效期自动顺延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同时,根据国家总局及广东省局相关要求,广州市局严格执行换证工作的时限要求,确保在2016年底前完成全市化妆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换(核)发工作。严格按照工作规范和检查要点的要求对企业进行审核,对一些生产条件简陋、生产管理混乱、不能达到规定要求的企业,坚决不予换发新的生产许可证。
(源自广东省CFDA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