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社自由
主要要求
·不可歧视参加集体谈判或其它工人组织活动的工人。
·不可非法干涉工人按个人意愿建立或参加合法组织的权利。
·不可威胁、处分、处罚或辞退行使结社自由权利的工人。
·不可因工人的结社活动拒绝雇用工人。
·不可要求政府部门干涉工人的结社自由权利。
·保障工人的结社自由及集体谈判权利。
·工厂不歧视、处分、威胁、限制或干涉自愿成立或参加合法工会组织的工人。
·工厂认同合法工会组织的地位,并同其进行谈判。
·工厂依靠健康及安全委员会等组织,改善工人同管理层的关系。
·工厂设有意见箱等正式沟通渠道,确保工人有机会向管理层反映问题及意见。
常见的有关结社自由方面的违规事項
·干涉工人的结社自由。
·工厂拒绝雇用工会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