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合规政策
---道德政策
道德政策包括,但是不限于以下要求:
• 禁止贩卖人口以及使用童工、强迫劳工或监狱工,并要求工厂提供安全与公平的工作环境
• 禁止对年龄,性别,少数民族身份和/或其他受保护的阶层方面存在任何形式的歧视行为;并维护结社自由的权利
• 根据符合法律和道德标准开展业务,包括不违背加利福尼亚供应链中透明度法案的要求
• 工人不得被要求交出身份证件、其他重要的个人证件或收取押金作为雇佣的条件。
• 工人不得受到身体或精神方面的胁迫
---零容忍政策(仅社会责任)
零售商寻求在生产本品牌产品的任何地方可以为员工提供安全、公平和尊重的工作环境。零售商要求供应商以及及其供应链遵守道德政策中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某些对零售商高度重视的社会责任审核问题点被视为是“零容忍”(ZT)问题。这些通过审核报告反映的问题点会在24小时内传达给零售商。
根据此部分概述的政策,零售商将根据零容忍问题采取一系列措施:
零容忍问题可能导致工厂会被置于为期1年的试用期,所有为完成的订单被取消,且根据发现的问题点的严重性可能被处额外的罚款。
如果工厂处于试用期内,工厂可以在1年试用期满时申请恢复生产合作。要恢复生产合作,供应商和工厂必须通过现场审核证明零容忍问题已经得到改善,且同意增加审核频率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以下被视为社会责任零容忍问题点:
1.童工
目前工厂雇佣的员工年龄低于当地法律的年龄要求或低于16岁,参照更高的一方作为标准。
2.强迫劳工、监狱工、人口贩卖
The factory utilizes employees who are imprisoned (i.e., utilized in a manner, not in accordance with International Labor Convention 29), bonded, or indentured either to the factory itself, or a broker.
不论是直接招聘或通过劳务中介,工厂使用了监狱工(例如使用方式不符合“国际劳工公约”第29条)、抵债劳工或契约工。
3.虐待和骚扰
有证据表明工厂发生了性骚扰、精神和身体虐待、言语骚扰、辱骂、恐吓、和(或)威逼等情况。
威胁生命安全的工作环境
有通往紧急逃生通道 / 通往出口的通道 / 门 / 楼梯被永久地堵死或锁闭。
4.行贿
有证据表明工厂以任何方式向审核团队或零售商行贿或企图行贿。
证实伪造的审核报告和/或营业执照
有证据表明工厂提交伪造的审核报告或营业执照,以规避社会责任和(或)反恐审核的要求。
5.有意隐瞒成品分包
The factory shall not use a subcontractor to manufacture finished goods (Tier 1) without first disclosing the subcontractor to the retailer.
工厂不得在未提前告知零售商的前提下,使用分包商制造成品(一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