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生产化妆品需要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那么究竟哪些产品要申请该证呢?申请《化妆品生产许可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呢?
化妆品分类
以生产工艺和成品状态为主要划分依据,划分为一般液态单元、膏霜乳液单元、粉单元、气雾剂及有机溶剂单元、蜡基单元、牙膏单元和其他单元。划分单元和类别如下:
一般液态单元
护发清洁类
护肤水类
染烫发类
啫喱类
膏霜乳液单元
护肤清洁类
护发类
染烫发类
粉单元
散粉类
块状粉类
染发类
浴盐类
气雾剂及有机溶剂单元
气雾剂类
有机溶剂类
蜡基单元
蜡基类
牙膏单元
牙膏类
其他单元
注:具有抗菌、抑菌功能的特种洗手液、特种沐浴剂,香皂和其他齿用产品不在发证范围。
申请领取《化妆品生产许可证》需提交哪些材料:
(一)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二)厂区总平面图(包括厂区周围30米范围内环境卫生情况)及生产车间(含各功能车间布局)、检验部门、仓库的建筑平面图。
(三)生产设备配置图。
(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生产场所合法使用的证明材料(如土地所有权证书、房产证书或租赁协议等)。
(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七)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递交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签订的委托书。
(八)企业质量管理相关文件,至少应包括:质量安全责任人、人员管理、供应商遴选、物料管理(含进货查验记录、产品销售记录制度等)、设施设备管理、生产过程及质量控制(含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产品召回制度等)、产品检验及留样制度、质量安全事故处置等。
(九)工艺流程简述及简图(不同类别的产品需分别列出);有工艺相同但类别不同的产品共线生产行为的,需提供确保产品安全的管理制度和风险分析报告。
(十)施工装修说明(包括装修材料、通风、消毒等设施)。
(十一)证明生产环境条件符合需求的检测报告,至少应包括:
(1)生产用水卫生质量检测报告;
(2)车间空气细菌总数检测报告;
(3)生产车间和检验场所工作面混合照度的检测报告。
(4)生产眼部用护肤类、婴儿和儿童用护肤类化妆品的,其生产车间的灌装间、清洁容器储存间空气洁净度应达到30万级要求,并提供空气净化系统竣工验收文件。
检测报告应当是由经过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1年内的报告。
(十二)企业自查报告。
(十三)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