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2 控制类型和程度
在策划控制类型和程度时,组织应:
a) 考虑:
1) 组织持续满足关于HS 控制的法律法规要求和顾客要求的能力受外部提供的过程、产品和服务影响的潜在风险水平;
2) 外部供方在HS 管理方面的能力以及外部供方为确保HSF 符合性所实施控制的
有效性;
b) 只从经过鉴定的外部供方采购确认过的HSF 过程、产品和服务用于HSF 生产,否则必须有成文的批准信息;
c) 确定必要的验证活动或其它活动,以确保外部提供的过程、产品和服务满足HSF 要求;
d) 确保任何HSF 采购产品没有污染或混杂的可能;
e) 及时识别供应链更改,并重新确认对产品的HSF 符合性可能有负面影响的相关过程、产品和服务。
注:如果适用,以HSF 符合性为目的来确定并鉴定采购路线和完整的供应链是一项良好的HS 管理实践。
8.4.3 提供给外部供方的信息
组织应与外部供方沟通组织在下列方面的HSF 要求:
a) 待提供的过程、产品和服务;
b) 对下列内容的批准:
1) 产品和服务;
2) 有待外部供方实施的更改;
c) 外部供方与组织的互动,包括应急措施(例如当发现HSF 不合格的采购产品时);
d) 组织或其顾客拟在外部供方现场为HSF 符合性实施的验证和审核活动;
e) 确保可追溯性的HSF 产品标识;
f) 符合顾客及法律法规主管部门接受的格式和传达渠道的成文信息,例如HS 分析报告或化学成分数据;
g) 为了确保HSF 符合性,外部供方对自身外部供方所实施的控制。
注:为了确保新的供方完整理解这些要求,宜对他们给予特殊关注。
8.5 生产和服务提供
8.5.1 生产和服务提供的控制
组织应该在受控条件下进行生产,适用时,受控条件应包括:
a) 可获得成文信息,以规定以下内容:
1) 拟生产的产品或进行的活动的HSF 特性;
2) 针对存在HS 污染或掺杂HS 可能性的过程的预防措施;
b) 规定材料和技术的使用,过程运行的基础设施和环境;
c) 在适当阶段实施监视和测量活动,以验证是否符合过程的控制准则以及输出或产品的HSF 接收准则;
d) 采取措施,防止可能引入HSF 风险的人为错误。
8.5.2 标识和可追溯性
组织应在产品提供的整个过程中按照监视和测量的要求来识别输出的HSF 状态。
组织应按照法律法规、顾客或组织自己在HS 控制方面的要求标识产品。
组织应在必要时控制输出的唯一性标识,并应保留所需的成文信息以实现可追溯性。对包含任何HS 的过程应予以唯一标识并控制,以预防HSF 产品受到HS 污染。
8.5.3 顾客或外部供方的财产
组织应确保来源于外部供方(包括顾客指定的外部供方)的材料和元器件在使用前其HSF 符合性已得到验证。
当发现该财产的HSF 特性不合格时,组织应向顾客或外部供方报告此事并保留相关成文信息。
8.5.4 防护
组织应对输出和产品进行防护,以确保对相应要求的HSF 符合性,包括:
a) 组织应保护产品的HSF 特性;
b) 组织应确保用于规定产品的HSF 符合性的任何标签和标识的完整性;
c) HSF 合格的和不合格的材料、元器件和产品应按已规定的过程予以隔离、明确标识和处理;
d) 正确地放行中间输出或产品用于HSF 生产;
e) 与HSF 不合格产品的存储和使用相关的成文信息应予以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