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如果对认证机构的认证审核活动不满,怎么办?
相关方可与CNAS督查处联系,或通过CNAS网站www.cnas.org.cn“申诉与投诉”栏目,填写《投诉表》,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督查处提出实名投诉。CNAS将按照CNAS-PD06《投诉处理程序》的要求对投诉进行调查处理。
11.认可委员会对认证过程或认证结果的投诉如何进行处理?
CNAS在收到投诉后将对投诉进行登记,填写《投诉登记表》;
相关工作人员将在收到投诉后的15个工作日内对投诉进行初审以判定投诉的有效性;
初审通过后,相关工作人员将填写《投诉受理批准单》,拟定初步调查方案,提交秘书处领导批准;
CNAS组建投诉调查组,向调查对象发出《投诉调查通知书》。必要时,进行现场调查以获取充分信息。
CNAS将在90日内完成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在全部调查工作完成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向投诉人发出《投诉处理决定通知书》。
12.对获准认可的认证机构的处理包括哪些?
根据CNAS-RC02:2006《认证机构认可资格的暂停和撤销规则》,CNAS对获准认可的认证机构违反认可规范要求的处理分为暂停认可资格和撤销认可资格,其中暂停认可资格视情况包括暂停全部或部分认可范围三个月或六个月,撤销认可资格也包括撤销全部或部分认可范围,并向社会公布。
13.如何查询CNAS认可结果?
快速检索和查询CNAS认可结果名单,步骤如下:
(1)请登陆CNAS网站www.cnas.org.cn,点击首页获准认可机构栏目;
(2)在获准认可机构栏目下查询获准认可认证机构、获准认可实验室以及获准认可检查机构。点击具体栏目进入相应检索界面,根据检索条件查询即可。
(3)例如,常见的实验室认可结果查询如下:进入获准认可实验室栏目后,可按证书号、单位名称、单位地址和认可范围(产品名称/产品标准/规范/参数/特点)等检索条件搜索获认可实验室名单。查询到满足要求的实验室后,请按公布的联络方式直接与获准认可的实验室联系,办理检测相关工作。在查阅实验室相关内容时要特别关注并打开认可实验室的认可证书附件,查询获CNAS认可的能力,包括所依据的检测标准等信息。
若有疑问或希望了解其他有关信息,可查询CNAS网站WWW.cnas.org.cn其它信息栏;或通过网上在线问询、info@cnas.org.cn及网站公布的联系电话等方式进行问询。
14.哪些情况属于变更?实验室发生变更后应如何办理变更手续?
根据《实验室认可规则》的有关规定,获准认可实验室如发生下列变化,应在变更后1个月内以书面形式通知CNAS:
(1)获准认可实验室的名称、地址、法律地位和主要政策发生变化;
(2)获准认可实验室的组织机构、高级管理和技术人员、授权签字人发生变更;
(3)认可范围内的重要试验设备、环境、检测、校准工作范围及有关项目发生重大改变;
(4)其他可能影响其认可范围内业务活动和体系运行的变更。
CNAS评定处负责处理获准认可实验室的变更事项,包括变更申请的受理、分类、审批、公布。
CNAS 在得到变更通知并核实情况后,视变更性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进行监督评审或提前进行复评审;
(2)扩大、缩小、暂停或撤销认可;
(3)对新申请的授权签字人候选人进行考核;
(4)对变更情况进行登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