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imark 供应商行为守则
7 不超时工作
7.1 工厂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有关工作时间的规定和本行业有关工作时间的规定。如果两者不一致,以对员工较强保护的规定为准。
7.2 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8小时,并保证工人平均每7天至少可以休息一天。
7.3 工人加班必须是自愿的,且每周加班时间不超过12小时。加班不能常态化。工厂必须支付加班费。
8 无歧视
8.1 对任何人皆不能因其种族、社会地位、国籍、宗教信仰、年龄、残疾、性别、婚姻状况、性取向、工会会员身份和所属政党等特征在招聘、薪资、培训、升迁、解聘或退休等方面实施歧视。
9 正规的雇佣关系
9.1 工厂应最大限度地按照国家法律和规章要求规范用工形式,与劳动者
建立正规的雇佣关系。
9.2 工厂不得为了规避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赋予正式雇佣的员工的法律保障之责任,不跟员工建立正式劳动关系,而采用临时工,不以授业或转正为目的的学徒工,劳务分包,家庭工等用工形式。也不得为逃避对员工的法律责任,过度使用有固定期限合同的用工形式。
10 不得以苛刻和不人道的方式对待员工
10.1 禁止对员工进行人身虐待或体罚、或以人身虐待相威胁、禁止对员工进行性骚扰或其它骚扰,恶语或其它形式的恐吓。
11 法规要求
11.1 Primark 承诺完全遵守产品采购地和业务运营地所在国家的法律法规,并且不会有意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11.2 Primark 不会在知情的情况下与任何违法违规的供应商合作。
12 禁止贿赂或腐败行为
12. 1 严禁提供、支付、索取或收受贿赂或回扣,包括疏通费。贿赂包括向企业或政府人员给予或提供任何形式的礼品、 酬劳、奖励或好处,以获得或保持商业利益或者诱使/酬谢接受人采取不当行为,或使接受人处于不恰当接受利益的情况。贿赂也包括经由第三方(例如代理人、代表人或中间人)提供或给予的好处。
下面是一些有关贿赂的示例。这里所列举的示例并非详尽无遗:
- 礼品或差旅费
- 无偿使用公司服务、设施或财物;
- 现金支付;
- 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信贷;
- 向潜在客户/公职人员或政府官员的家庭成员提供某种受益,如教育奖学金或医疗保健服务;
- 向与参与主合同决策的人员有关系的人员提供分包合合同,以及与潜在客户/公职人员或政府官员的家庭成员拥有本地公司做生意。
12. 2 疏通费是政府官员为加快或推动政府例行公事的执行(如提供签证或办理清关手续)而索取的小额款项或费用。这类付款是严格禁止的。
12. 3 供应商、代表人及其员工必须遵守所有适用的反贿赂和反腐败法律。如果没有此类适用的反贿赂或反腐败法律,或此类法律的要求低于英国《2010反贿赂法案》(Bribery Act 2010) 规定的标准,则供应商、代表人及其员工必须遵守英国《2010反贿赂法案》 。
12. 4 供应商和代表人必须设立反腐败和反贿赂规章制度,以防止员工或与其业务相关的人员触犯反贿赂或反腐败的有关法律。供应商和代表人需要在企业内部合理实施这些规章并进行定期审核,以确保这些规章行之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