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产品和服务的放行
组织应在适当阶段实施策划的安排,以验证产品和服务的要求已得到满足。
除非得到有关授权人员的批准,适用时得到顾客的批准,否则在策划的安排已圆满完成之前,不应向顾客放行产品和交付服务。
组织应保留有关产品和服务放行的成文信息。成文信息应包括:
a)符合接收准则的证据;
b)可追溯到授权放行人员的信息。
8.6.1产品和服务的放行——补充
组织应确保用于验证产品和服务要求得以满足的所策划的安排围绕控制计划进行,并且形成文件规定在控制计划中(见附录A)。
组织应确保为产品和服务初始放行所策划的安排围绕产品或服务批准进行。
根据IS0 9001第8.5.6条,组织应确保在初始放行后作出更改之后,完成产品或服务批准。
8.6.2全尺寸检验和功能性试验
应按控制计划中的规定,根据顾客的工程材料和性能标准,对每—种产品进行全尺寸检验和功能性验证。
其结果应可供顾客评审。
注1:全尺寸检验是对设计记录上显示的所有产品尺寸进行完整的测量。
注2:全尺寸检验频率由顾客确定。
8.6.3外观项目
若组织制造的零件被顾客指定为“外观项目”,则组织应提供:
a)适当的资源,包括评价用的照明;
b)适当的颜色、纹理、金属亮度、织物结构、映像清晰度(DOI)和触感技术的原版样板;
c)外观原版样件及评价设备的维护和控制;
d)验证执行外观评价的人员有从事该工作的能力和资格。
8.6.4外部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符合性的验证和接受
组织应有—个过程来确保外部提供的过程、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可采用以下—种或多种方法:
a)接收并评价组织供应商提供的统计数据;
b)接收检验和/或试验,例如基于绩效的抽样检查;
c)结合可接受的已交付产品对要求的符合性的记录,由第二方或第三方机构对供应商现场进行评估或审核;
d)指定实验室的零件评价;
e)顾客同意的其它方法。
8.6.5法律法规的符合性
在放行外部提供的产品进入生产流程之前,组织应确认并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外部提供的过程、产品和服务符合制造国以及顾客确定的目的国(如有提供)最新的适用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
8.6.6接收准则
接收准则应由组织确定,当被要求时,由顾客批准。对于计数型数据的抽样,其接收水平应是零缺陷(见第9.1.1.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