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协议
7 通用协议 – 审核后
7.1 与认证机构的沟通
如果工厂内状况出现任何可能影响后续认证有效性的变化,工厂必须立即通知认证机构。其中可包括:
• 与产品安全或合法性有关的法律诉讼
• 产品召回
• 工厂遭受重大损坏(如洪水等自然灾害或火灾损坏)
• 所有权变更
• 运营或范围重大变动。
认证机构应采取适当步骤评估相关状况及对认证的任何影响,然后采取任何适当行动。
工厂应按认证机构的要求提供信息,以便评估对当前证书有效性的影响。
认证机构可适当:
• 证实认证的有效性
• 吊销认证,以待进一步调查
• 索取有关工厂采取的纠正行动的进一步详情
• 开展现场访问,核实程序控制,确认维持认证
• 撤销认证
• 根据新所有者的资料颁发新证书。
工厂认证状态的变动应记录在 BRC 全球标准目录中。
7.2 范围扩展
一旦授予认证,如需要在认证范围内增补工厂制造的任何其他重要产品或实施的重要程序,必须告知认证机构。认证机构应评估新产品或程序的重要性,决定是否进行现场访问,以检查所需范围扩展的各个方面。以下情况中,授予范围扩展需要重新访问现场:
• 包含原始审核中未考虑在内的制造设施
• 包含新加工技术(例如,在之前范围内仅包含柔版印刷的情况下增添平版印刷技术)
• 包含可对工厂造成重大新风险的新产品。
以下情况中较不可能重新访问现场:
• 使用现有设备生产的现有产品系列中增添新产品
• 热成型机组合中增添一种新聚合物,但工艺不变
• 工厂活动中包含一项额外的简单程序。
如果在证书即将到期之前不久需要扩展范围,进行完整审核并颁发新证书可能更合适。该选项应当在进行范围扩展审核之前由认证机构和其客户商定。
如果认为必须重新访问现场,此次访问的时间长度将取决于所需范围扩展需要检查的方面。现场访问应遵循与原始审核相同的原则(即包括首次会议、程序操作检查、文件追踪及末次会议)。不论工厂是通过预先通知还是突击审核方案获得认证,重新访问应预先通知。
识别的不符合项应根据本标准常规规约记录在案并采取相应行动;换言之,公司有 28(或 90)天时间可提供排除不符合项的适当证据,且认证机构应当以正常方式审查信息并确定认证决定。现场访问中发现的额外不符合项既不影响现有认证等级,也不影响维持认证。然而,如果存在导致认证机构对维持认证产生质疑的做法(如发现关键不符合项),认证机构应安排对工厂进行完整重新审核。在此情况下应撤销当前证书。
访问报告应记录在案,但无需采用标准 BRC 审核报告格式。应简短说明访问性质、审核项目及结论。访问报告应记录确立的控制措施,并证实此类控制措施的效力。报告应清楚说明检查了哪些方面以及排除了哪些方面。
颁发的任何新证书将取代工厂当前证书。证书的到期日期必须与原证书中载明的日期相同。因此下次完整审核的日期将保持不变,认证机构安排范围扩展访问时应当向供应商明确说明这一点。认证等级也应保持不变。
证书应写明此为范围扩展,标明访问日期。
7.3 认证撤销
认证机构可在工厂不再符合 BRC 认证计划标准及 ISO/IEC 17065 要求的许多情况下撤销证书。这些情况的示例包括:
• 证据显示工厂不再符合本标准要求,引发对所制造产品的符合性的严重质疑
• 未在适当时间范围内实施充分的纠正行动计划
• 证据显示记录弄虚作假。
7.4 上诉
公司有权对认证机构所作的认证决定提出上诉,任何上诉应于收到认证决定后 7 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认证机构提出。
认证机构应确立明文规定的规程,受理并解决对认证决定的上诉。这些调查规程应独立于审核员和认证经理之外。
各个认证机构明文规定的上诉规程将应要求提供予工厂。上诉将于收到后 30 个日历日内最终裁定。在对上诉进行全面彻底的调查后将提供完整的书面回复。
如果上诉未成功,认证机构有权收取上诉费用。
7.5 认证公司的监管
对于已获认证的公司,适当情况下,认证机构或 BRC 可随时开展进一步审核或对活动提出质疑,以对后续认证进行证实。此类访问可能以预先通知或突击审核访问的形式开展,以进行完整或部分审核。拒绝进入工厂可能影响认证状态。
访问中识别的任何不符合项必须遵照正常规约纠正和排除(即访问后 28 日内),之后由认证机构审查和接受。如果工厂无意采取适当纠正行动,或纠正行动被认为不当,应撤销认证。吊销或撤销认证的最终决定权由认证机构行使。
认证机构应将认证状态的任何变动通知 BRC,BRC 全球标准目录中记载的状态将相应修改。
如果认证被认证机构撤销或吊销,公司应立即通知客户,确保客户完全知悉与撤销或吊销相关的情况。也将向客户提供为恢复认证状态而需采取的纠正行动的信息。
7.6 BRC 徽标
获得 BRC 认证是值得引以为傲的成就。获得认证且无范围排除内容的公司有资格在工厂信笺及其他市场营销材料中使用 BRC 徽标。与使用 BRC 徽标相关的信息及条件可访问 www.brcglobalstandards.com 查阅。
如果工厂因证书到期、撤销或吊销而失去认证资格,则不得继续使用表明获得认证的徽标或证书。
BRC 徽标并非产品认证标志,因此不得用于产品或产品包装上。任何滥用该徽标的获认证工厂将接受 BRC 投诉/呈报程序(见第四部分),且可能面临认证被吊销或撤销的风险。
审核范围未涵盖所有产品的公司不可使用 BRC 徽标。
7.7 BRC 全球标准目录
BRC 全球标准目录(www.brcdirectory.com)数据库包含依据 BRC 全球标准开展的所有审核、所有认证机构、所有审核员及其认可的审核类别。
该目录拥有所有审核报告的只读 PDF 格式完整副本。其中包括自 2008 年起存档的审核文件。
认证机构负责更新工厂名称、地址、审核内容及证书状态。依据认证机构更新审核数据的速度和准确度,BRC 对所有认证机构进行评估和评级。
审核报告仅可在安全登录后方可访问。
该目录还具备仅显示认证数据的公开访问搜索功能。公开目录仅列出当前获得认证的工厂,而不包括认证已到期或撤销的工厂。
希望撤销公开列示的工厂应联系其认证机构。
7.7.1 工厂代码
每家接受审核的工厂均被分配一个称为工厂代码的独特七位参考编号。该代码可用于验证证书的有效性。
工厂首次接受审核时将生成一个工厂代码,之后不论其审核认证机构或任何状态如何,该代码始终不变。
工厂代码位于审核报告首页右上角及相应证书上。
在‘工厂代码’(Site Code)搜索字段添加工厂代码,即可在公开目录中找到任何获认证工厂的列示。如果未返回搜索结果,请联系 BRC 证实认证的真实性。
7.7.2 审核共享
目录允许审核所有者与客户共享审核报告,包括零售商、制造商、供应商及其他指定者。
当设置审核共享时,无需任何进一步管理,客户便可访问全部最新、已存档及未来审核文件(可供访问时)。
审核所有者可随时取消共享。所有共享更改立即生效。
审核所有者不可编辑或修改目录中共享的审核文件。因此通过目录获取的审核可视为完整且属实。
7.7.3 通知电子邮件
如果工厂认证被吊销、撤销或到期未换证,目录将通知审核所有者及任何可共享访问审核的人士。
通知通过自动电子邮件发出,如无需要可以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