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协议
5.4 审核评级
基础或中级水平不分等级。然而,审核报告上将标注不合格项的数量和类型。
5.5 审核报告
每次审核后,应按照指定的格式编制一份完整的书面报告。报告应采用英文或根据用户需要采用其他语言。如果报告采用英文以外的语言,审核概述部分应始终为英文。
审核报告应为公司及如客户或潜在客户提供公司简介及工厂在选定级别各方面要求表现的准确概述。
审核报告必须有助读者了解:
• 施行的产品安全及质量管理和前次审核以来的改进
• 设立的‘最佳实务’系统、规程、设备或结构
• 不符合项和采取的纠正行动
报告应准确反映审核中审核员的调查结果。
报告应在完整审核结束后 42 个日历日内(之前未取得基础水平的工厂为 104 日)编制并交送公司。
不论是否取得基础或中级水平,审核报告应及时上传至 BRC 全球标准目录。审核报告所有者可设置客户或其他相关方获取目录内的审核报告。
审核报告及相关文档(包括审核者备注)应由认证机构安全妥善地保管 5 年。
5.6 基础或中级水平认可
对审核报告及所确认的不符合项相关的文档证据进行审查后,应做出是否授予取得基础或中级水平认可的决定。请注意,通过水平认可并非认证;仅有通过完整的 BRC 环球标准方才取得认证。
如果授予认可,认证机构应于审核后 42 个日历日内(之前未取得认可的工厂为 104 日)以书面确认。认可信应包含以下细节:
• 公司名称
• 审核工厂地址
• 审核范围及任何准许的排除项目
• 审核日期
• 取得的水平(即全球市场基础或中级水平)
• 授予水平的认证机构名称与地址
• 认可的到期日(即完整审核日后一年及 42 日)。
5.7 后续审核频率和重新认证
5.7.1 安排重新审核日期
为保持基础或中级水平认可,工厂应每 12 个月重新审核一次。不论初次审核后是否要求纠正行动及复查,重新审核的到期日应从初次审核日之第一日起开始计算。
随后的预先通知审核应安排在下次审核到期日前的 28 天期内。如此一来,在不影响持续认证的同时,如果提出任何不符合项,将有充足时间采取纠正行动。
全球市场计划旨在鼓励持续改进,并协助工厂发展其产品安全和质量管理体系,最终取得完整认证。工厂可于任何时间提出审核要求,从基础水平升级至中级水平或完整认证。
6 自愿性审核模块
本标准的设计可增加自愿模块。自愿模块可让工厂展现其符合特定要求,从而满足特定市场或客户的要求。
预计本版标准有效期间将持续开发自愿模块,推出使用。可通过 BRC 全球标准网站(www.brcglobalstandards.com)或BRC Participate 订阅服务,获得模块清单、适用的要求及任何特定模块规约。
自愿模块可加入任何完整认证审核选项。自愿模块的通用协议如下。
6.1 审核规划
6.1.1 公司的准备
应预先通知认证机构预计加入审核范围的特定自愿模块。这确保安排足够时间并依照模块选择具备合适资格的审核员。
工厂应确保审核时的生产计划涵盖认证预定自愿模块的产品。
6.1.2 审核准备需要提供予认证机构的信息
公司应于审核当日之前向认证机构提供额外背景信息,确保审核员为额外模块最好完全准备,为有效完成审核创造最佳机会。
6.1.3 审核时间
为使自愿模块纳入审核计划,需要额外的审核时间。认证机构将于审核规划时指示预定额外时间。
实际额外时间将取决于模块或选择的模块组合。
6.1.4 现场审核
所选自愿模块的合规要求应接受评估,作为根据主标准要求开展的审核过程的一部分,并将在适当的情况下整合到审核方案。
审核期间,应详细记录工厂的额外模块要求的符合及不符合项,作为审核附加报告的基础。审核员应评估任何不符合项的性质及严重程度。
末次会议上,审核员应发表调查结果,讨论审核期间确定的所有自愿模块要求的不符合项。审核员将在末次会议上或审核完成后一个工作日内记录末次会议上讨论的不符合项的书面概要。
在对审核报告进行技术性审查,且在适当期限内排除不符合项后,认证机构管理层将独立判定是否授予自愿模块证书。
认证决定将在审查之后告知公司。
6.2 不符合项和纠正措施
由审核员根据自愿模块要求给定的不符合项级别是对严重程度及风险的客观判断,以审核过程中收集的证据及进行的观察为依据。该级别由认证机构管理层核实。
6.2.1 不符合项
自愿模块要求的不符合项应采用与主标准的不符合项相同的等级,即:
• 关键 模块范围内存在严重不符合产品安全或法律问题的项目。
• 主要 存在大程度不符合意图声明要求或任何模块条款的项目,或者根据可得的客观证据确定某种状况可能导致对所制造产品的符合性产生重大怀疑。
• 次要 未完全满足某项模块条款,但根据可得的客观证据不使产品或模块服务符合性受到怀疑。
6.2.2 不符合项处理和纠正行动规程
审核期间确定任何不符合模块要求的项目后,工厂必须采取纠正行动纠正直接的问题(纠正)。排除不符合项的程序取决于不符合项的级别及所识别的不符合项的数量。
不符合项
如确定模块要求存在关键不符合项,工厂在未经进一步的完整审核前,不能通过该模块的认证。
若工厂先前取得该模块证书,该证书应立即撤销。一些客户要求,当供应商的模块出现关键不符合项或未通过认证时应立即通知客户。
请注意,某一自愿模块存在关键不符合项未必妨碍主要标准或其他自愿模块通过认证。
主要和次要不符合项
需要证明主要和次要不符合项已经永久或者通过认证机构认可的临时解决方案纠正后,方可在证书内加入自愿模块。
如需排除不符合项,可以向认证机构提供客观证据,如更新的规程、记录、照片或所进行工作的请款单,或者由认证机构进行再一次的现场访问。如果未在审核后 28 个日历日的提交期内提供令人满意的证据,将不授予模块认证。工厂将需再度接受完整审核,方可考虑是否通过模块认证。
认证机构将在授予证书前审查所完成的纠正行动的客观证据。
6.3 审核评级
自愿模块不分等级。模块审核结果不是通过认证就是未通过认证。
评估自愿模块所确定的任何不符合项不应作为《包装及包装材料全球标准》认证等级的考量。
6.4 审核报告
每次审核后,应按照商定的格式针对特定模块编制一份完整的书面报告,作为《包装及包装材料全球标准》审核报告的附件。附件报告应采用英文或根据用户需要采用其他语言。如果报告采用英文以外的语言,审核概述部分应始终为英文。
包含自愿模块的报告附件应在完整审核结束后 42 个日历日内编制并交送公司。
不论是否颁发证书,审核报告及自愿模块附件应及时上传至 BRC 全球标准目录。审核报告所有者可设置客户或其他相关方获取目录内的审核报告及附件。
审核报告及相关文档(包括审核者备注)应由认证机构安全妥善地保管 5 年。
6.5 认证
对自愿模块审核报告及所确认的不符合项相关的文档证据进行审查后,指定独立认证经理应做出认证决定。如果通过认证,应附加于《包装及包装材料全球标准》证书内,认证机构应在审核后 42 个日历日内颁发证书。如果自愿模块目前不包含于认证机构的资格鉴定范围,证书上应载明。
请注意,自愿模块证书为《包装及包装材料全球标准》认证的附件。若未通过《包装及包装材料全球标准》认证,则无法授予自愿模块证书,不论是否达成模块要求。
6.6 后续审核频率和重新认证
6.6.1 安排重新审核日期
如要维持自愿模块认证,该模块必须包含在后续每次的《包装及包装材料全球标准》认证之内。安排下次审核时间及维持认证的规格与《包装及包装材料全球标准》认证选项相同(即:预先通知、突击审核方案 1 或突击审核方案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