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领导作用与承诺
5.1.1 总则
最高管理者应通过以下方面,证实其对质量管理体系的领导作用和承诺:
a)对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负责;
b)确保制定质量管理体系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并与组织环境相适应,与战略方向相—致;
c)确保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融入组织的业务过程;
d)促进使用过程方法和基于风险的思维;
e)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资源是可获得的;
f)沟通有效的质量管理和符合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重要性;
g)确保质量管理体系实现其预期结果;
h)促使人员积极参与,指导和支持他们为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作出贡献;
i)推动改进;
j)支持其他管理者在其职责范圈内发挥领导作用。
注:本标准使用的“业务”一词可广义地理解为涉及组织存在目的的核心活动,无论是公有、私有、营利或非营利组织。
5.1.1.1公司责任
组织应明确并实施公司责任方针,至少包括反贿赂方针、员工行为准则以及道德准则升级政策(“举报政策”)。
5.1.1.2过程有效性和效率
最高管理者应评审产品实现过程和支持过程,以评价并改进过程有效性和效率。过程评审活动的结果应作为管理评审的蝓入(见第9.3.2.1条)。
5.1.1.3过程拥有者
最高管理者应确定过程拥有者,由其负责组织的各过程和相关输出的管理。过程拥有者应了解他们的角色,并且具备胜任其角色的能力(见IS0 9001第7.2条)。
5.1.2以顾客为关注焦点
最高管理者应通过确保以下方面,证实其以顾客为关注焦点的领导作用和承诺:
a)确定、理解并持续地满足顾客要求以及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
b)确定和应对风险和机遇,这些风险相机遇可能影响产品和服务合格以及增强顾客满意的能力;
c)始终致力于增强顾客满意。
5.2方针
5.2.1建立质量方针
最高管理者应制定、实施和保持质量方针,质量方针应:
a)适应组织的宗旨和环境并支持其战略方向;
b)为建立质量目标提供框架;
c)包括满足适用要求的承诺;
d)包括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的承诺。
5.2.2沟通质量方针
质量方针应:
a)可获取并保持成文信息;
b)在组织内得到沟通、理解和应用;
c)适宜时,可为有关相关方所获。
5.3组织内的作用(角色)、职责和权限
最高管理者应确保组织内相关角色的职责、权限得到分配、沟通和理解。
最高管理者应分配职责和权限,以:
a)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b)确保各过程获得其预期输出;
c)报告质量管理体系的绩效以及改进机会(见10.l),特别是向最高管理者报告;
d)确保在整个组织推动以顾客为关注焦点;
e)确保在策划和实施质量管理体系变更时保持其完整性。
5.3.1组织的作用、职责和权限——补充
最高管理者应向人员指派职责和权限,以确保顾客要求得到满足。这些指派应形成文件。这包括但不限于:特殊特性的选择、质量目标和相关培训的设置、纠正和预防措施、产品设计和开发、才能分析、物流信息、顾客积分卡以及顾客门户。
5.3.2产品要求和纠正措施的职责和权限
最高管理者应确保:
a)负责产品要求符合性的人员有权停止发运或生产以纠正质量问题;
注:由于—些行业中的过程没计,并非总是能立即停止生产,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对受影响批次进行控制,以防将其发运给顾客。
b)拥有纠正措施权限和职责的人员能够及时获知与要求不符的产品和过程,以确保避免经不合格品发运给顾客,并确保所有潜在不合格品得到识别与控制;
c)所有班次的生产作业都安排有负责确保产品要求符合性的负责人员或代理职责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