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卫生风险类
6.4 医疗检查
公司应确实设立书面文件程序,确保监测和控制可能对产品安全有不利影响的健康状况。
6.4.1 若需处理与食品直接接触的材料或其他卫生敏感的产品,工厂应通知员工感染、疾病或令人无法工作的症状。工厂应设置程序,通知工作人员可能接触过或患有任何相关的感染、疾病或状况(包括临时工作人员)。
若症状持续,出现以上状况的员工、承包商和访客应被排除在涉及直接接触食品或者其他卫生敏感产品包装的处理。
6.4.2 若法律允许,访客和承包商在进入生产、包装或储存区域前应填写健康问卷,或以其他方式确认他们未出现可能威胁到产品安全的症状。
6.5 防护服
在生产和储存区域内应穿着适当的防护服,以尽量减少产品污染的风险。
6.5.1 确定是否需要防护服时应考量危害和风险原则,包括原料处理、准备、生产和储存区域内的服装和鞋子。若一个特定区域经风险评估确定没有必要穿着防护服,应具有充分理由,且不得造成产品污染风险。
6.5.2 公司将应采用风险评估来确定并记录以下相关规则,并传达给所有员工(包括临时人员和承包商):
• 上班途中防护服的穿着
• 原料处理、制作、生产和储存区域内防护服的穿着
• 离开生产场所防护服的穿着(如:进入厕所、餐厅或吸烟区前脱下)。
6.5.3 一旦确定防护服是必要的,员工应穿着合适、清洁、不污染产品的防护服。提供的防护服套数应符合执行的活动。
6.5.4 在生产区穿着的防护服应充分覆盖上身。若需处理与食品直接接触的材料或其他卫生敏感的产品,上身的防护服应没有外部口袋或车缝的纽扣。需要时应能随时更换防护服。
6.5.5 根据产品风险评估,在工厂内应穿着合适的鞋子。
6.5.6 在生产和包装区内,应运用危害和风险分析判断是否需:
• 戴胡罩。
• 戴发罩。
6.5.7 穿戴的手套应定期更换、容易识别、无破损且不导致产品污染风险。
6.5.8 防护服必须保持清洁,并洗涤干净。洗涤应采取下述方法之一:
• 专业洗衣服务
• 内部
• 受控洗衣设施
• 自理。
6.5.9 若允许自理洗衣,应确保:
• 员工已收到书面洗衣规定,并应纳入上岗培训或其他内部培训计划,加强教育
• 为员工提供适当的方式,安全地将洗好的衣服从家运送到工作地点
• 工厂内应有明确的程序,监督制度是否有效实行
• 应有一个程序和制度,来处理员工因未尽职或缺乏设施而无法有效执行自理洗衣的情况。
6.5.10 干净的衣物应与脏的衣物隔离并加以控管,以防止交叉污染。
6.5.11 如果使用一次性防护服,应加以适当控制,以避免产品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