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2见证审核
1)见证审核应符合 IAF MD 17 中规定的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的见证活动要求, 其中包括以下方案特定的要求:
a)除食品和饲料加工产业以及零售、运输和贮存产业的类别应单独评估之外,FSSC 22000 的初次评估应要求对类别至少进行一次见证评估(如 ISO/TS 22003 中的定义)。
b)对于类别内部的扩展,不强制进行见证审核(食品和饲料加工产业以及零售、运输和贮存 产业除外),但新类别的扩展必须进行见证审核。
c)在四年期间,认可机构应开展涵盖认证机构认可范围中包括的所有产业的见证审核。
2.3一致性方案
1)基金会将向认可机构提供所有相关的认证机构一致性方案的结果以及与 ISO/IEC 17021 有关的 投诉管理体系的访问权限。认可机构应考虑这些信息的内容,能够形成对认证机构管理体系评审的 输入。认可机构 受邀参加基金会开展的一致性方案评估。
2)基金会应监控对认可机构是否符合本文件要求而进行的评估,并要直接与认可机构 分享有关这些要求符合性的反馈意见,以便进行讨论和在恰当时采取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