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与范围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英文缩写:CNCA)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规范开展良好实验室规范(GLP)符合性检查工作。
CNCA授权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缩写:CNAS)作为技术评价机构开展GLP符合性检查的技术评价工作。CNAS按照GLP相关原则制定相关技术评价程序及检查人员管理程序并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CNCA进行GLP符合性检查工作的程序,包括检查条件、检查流程以及CNCA、CNAS和试验机构的权利和义务等,是CNCA开展GLP符合性检查相关方应遵循的程序规则。
2.引用文件
2.1 国家认监委《关于开展良好实验室操作规范(GLP)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
2.2 OECD/GLP规范原则(相关规范原则已转化为国家标准)。
2.2.1 《良好实验室规范原则》
2.2.2 《良好实验室规范符合性监督程序指南》
2.2.3 《执行实验室检查和研究审核的指南》
2.2.4 《质量保证与良好实验室规范》
2.2.5 《实验室供应商对良好实验室规范原则的符合情况》
2.2.6 《良好实验室规范原则在现场研究中的应用》
2.2.7 《良好实验室规范原则在短期研究中的应用》
2.2.8 《良好实验室规范研究中项目负责人的任务和职责》
2.2.9 《良好实验室规范检查报告的编制指南》
2.2.10 《良好实验室规范原则原则在计算机化的系统中的应用》
2.2.11 《在良好实验室规范原则的应用中委托方的任务和职责》
2.2.12 《在另一国家中要求和执行检查与研究审核》
2.2.13 《良好实验室规范原则在多场所研究的组织和管理中的应 用》
2.2.14 《良好实验室规范原则在体外研究中的应用》
2.2.15 《建立和管理符合良好实验室规范原则的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