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保安员职责
1. 工厂出入口监察:所有出入口必须24小时驻守,每班人员下班前必先与接班人员交待清楚方可离开。
2. 确定门锁、电子关卡或感应器(电子识别系统)、报警系统、红外线防护设施、CCTV闭路监控系统、电磁感应系统、光亮度、门窗等锁闭装置24 小时操作正常,保安员必须定期检查仪器及系统是否操作正常,并保留记录,如发现仪器失效,马上通知上级和维修员,
并安排临时警卫措施。
3 定期巡逻:厂房各部门必须定期巡查,以确定没有闲杂人擅闯或不知明物件混进,防碍工厂安全运作。
4 登记所有访客数据:所有来访者必须登记其所属公司、姓名,来访及离开时间,并须得到被访者确认及接待方可放行。
5 查证所有员工:保安员必须要求员工刷卡,以确定其为本厂员,并保留其刷卡记录,若员工遗失工作证,保安员要备案并知会其上级以确定身份始可放行。
6 查核违禁品:当员工携带物品进出工厂时,保安员有责任查核员工是否携带违禁品如炸药、化学品进入,如有怀疑当即呈报上级及公安局备案。
7 对付擅闯者及犯罪份子:如发现擅闯者及犯罪行为,在个人人身安全情况下,立即制服及通知上级和报警。
2.2 保安队长和保安员的任命和训练
为确保有效地执行工厂保安工作,所有保安员的委任必须先通过下列各项入职要求:
1. 厂方考核其背景。
2. 无犯罪记录。
3. 体格健全。
4. 持有认可的保安员许可证或资格。
5. 受过保安员的专业训练。
6. 或曾受聘于专业保安公司或部队。
7. 定期在职训练以加强防范意识。
2.3 保安通告
1. 为了彻底执行工厂保安及保障公司财物安全,所有往来各部门的对象必须记录,负责执行者为部门主管,如有查询,请马上联络。
2. 当发现有以下情况,请立即通知部门主管或保安队长 。
1)、若发现形迹可疑者或陌生人在部门活动。
2)、未经许可的各部门员工擅自进入本部门。
3)、来访者未有厂方人员陪同的擅闯者。
4)、发现来历不明对象在部门范围存放。
如情况危急,当马上通知保安当班主管或致电保安队办公室 。
注:请将此通告张贴于厂内显眼处
3.1厂商送货收料和出货提货时的保安程序指引
1. 所有货柜及车辆装卸货物,必须在厂区收料、出货码头区域内进行。
2. 当货柜进厂时,保安人员须查核及登记以下资料:
1)、进厂的日期(年、月、日),时间。
2)、货柜司机及随行人员的身份证明文件,所属公司名称和电话号码及车牌编号。
3)、货柜和车辆是否存有潜在安全隐患。
3. 在装卸货物时,保安人员监察整个过程,仓库人员须检查及核对货品是否与文件所列的资料相符及货品的包装是否完整无缺。如一旦发现货品的项目或数量与出货资料不符或货品的包装有损情况,仓库人员协同货品相关负责人须立即追查原因并处理。
4. 厂内领用入库货品出入仓库,需有经权责主管签核的出入库单。出厂物品保安人员需核对经权责主管签核的放行条 出货排程表予以放行;厂商送货需附送货单、报关资料。放行条必须清楚列明以下数据:
1)、申请日期、申请人、签核主管。
2)、出货地。
3)、货品的详细资料,如品名、料号、数量等。
4)、提货人的姓名、车牌号码。
5. 完成所有装卸货物的程序后,仓库人员须确保程序及相关文件的数据是正确无误并须监察人员对相关作业过程拍照以作核实及存档。完成后,仓库人员须把相关数据分发相关单位执行作业并存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