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管理
标准:
承包商应建立程序来改善和保持所有岗位员工的生理和心理健康以及社会福利。
基本要求:
医疗所
1.所有健康护理人员都应该接受过职业和急救医学的培训。
2.所有健康护理人员,都应有与其提供相应护理的级别的许可和登记。
3.建立分诊指南,以便病人获得更好的健康护理系统。
4.建立病人的接收、治疗、转院以及出院流程指南。
5.建立并保持传染病控制程序,并配备相应的设备,如:无菌手套,心肺机能恢复呼吸面罩,高压灭菌锅,一次性针管和缝合工具。
6.建立并保持医疗监测设备使用、检测、保养和校正规程。
7.建立并保持感染或传染疾病人复工的规程。
8.承包商应建立程序,用以确保所有的员工得到与其工作所面临的健康和安全风险相适应健康监测。
9.承包商应该最少为每 1000名雇员提供一张单独隔开的床位。
10.承包商应配备机械通风系统,以确保任何时候都能将温度保持在 21℃至 27℃之间。
11.承包商应建立医疗所指南来处理所有的传染疾病,并确保医疗护理所可随时获得该指南。
12.现场保存所有严格遵守的卫生标准
健康风险评估
1.承包商应测量现有的职业暴露水平,包括:噪音、温度、UV照射、有机挥发物、灰尘、通风和振动。
2.承包商应评估现有的 MSDS以便确认个人防护用品(PPE)要求。
3.承包商应建立程序,用以确保PPE要求的符合性。
4.承包商应定期评估 PPE管理程序的有效性。
5.承包商应建立并保持标准,用以控制风险暴露状况,如听力保护程序、预防中暑、减少有机挥发物、眼睛防护、足部防护、血媒传染病控制程序、危害信息交流程序、传染病预防及控制程序等。
健康监控
1.承包商应在风险评估结果的基础上建立一个规范的健康监控计划。
2.承包商应建立并保持体系,用以分析监控计划的实施结果,指导整改和医疗措施。
3.承包商应建立并保持程序,用以确保所有医疗信息的保密性。
4.承包商应建立并保持程序,用以评估雇员在雇佣阶段的总体健康情况(雇佣前,定期性,工种转换前,治愈后)。
急救响应
1.承包商应建立、公布、实施并测试急救响应计划。
2.承包商应通过对相关员工进行基本急救培训,心肺机能恢复和应急反应的培训来提高紧急医疗响应能力。
3.承包商应培训足够数量的急救人员,用以保证任何时间的急救响应。并在各个工作场所张贴急救人员名单。
4.承包商应确保所有提供急救或其他紧急护理的雇员接受血媒传染控制程序培训,并遵照执行。
5.承包商应建立规程,用以保证受伤员工经救护车转移到非现场的医疗救护中心。
6.所有的医疗运输工具应配备生命急救系统设备(如氧气瓶,急救人工呼吸道,担架,颈圈,心电图机,心脏除颤器等)。
7.承包商应定期进行演习以确保应急响应机制的有效性。
记录保持
1.承包商建立程序,以保证在任何时候所有医疗记录的保密性。
2.健康评估和监控资料应作为医疗记录一部分并予以保存。
3.承包商的门诊部应建立一套电脑化的系统来保存、追踪职业健康记录和资料。
4.以保密的方式传递健康监测总结报告,相关主管依据监测报告采取纠正措施。
5.定期分析职业健康数据资料,以判断发展趋势,采取纠正措施和健康促进活动计划。
健康促进
1.承包商应利用健康风险评估资料来确定高风险职业、环境和生活习惯性疾病的健康促进活动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