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Initiative Clause Sociale) 基本内容介绍
常用中文译名:社会公约。
这个公约发起于 1998 年,由法国零售商联盟发起.这个守则基于国际劳工组织的规定,由零售会员使用.这个法规包含了与社会责任 8000 同样的劳工项目,不过没有关于管理系统的要求,而是一个促进的项目,目标是帮助促进生产商的社会责任。
审核问卷参考了国际劳工组织协议和建议以及当地的法规。这些问题点被分成 8 个单元,并且加入标号为 0 的文件部分。
0.文件
对附录文件清单中的文件看是否健全。
1.童工
在中国,不得雇佣 16 周岁以下的儿童做工。
2.强迫性劳动
不应该使用任何形式的强迫劳动,包括囚犯、契约工、抵押担保工或其他形式的强迫性劳动。
3.健康与安全
4.结社自由
应该尊重工人自愿参加和组建团体的权利。(家乐福不认可中国工会的自能,所以必须有一个等同的组织如工人委员会和相应的工厂代表).
5.歧视
应该基于工人的能力而非个性和信仰雇佣他们。雇用时和雇佣关系中不应歧视不同的种族,民族,性别,年龄,残疾, 性取向或政治观念。
6.惩戒性措施
每个雇员都应受到尊重。任何雇员都不应受到生理,性,心理上的胁迫或言语侮辱。
7.工作时间
雇员的工作时间每周工作时间(包括加班时间)不超过 60 小时。
如果在 60 小时到 72 小时标注为“C”(一般性不符合问题),如果是超过 72 小时就标注为”D”(严重不符合性问题).按照中国劳动法,每月加班时间不超过 36 小时。应该按法定要求付给雇员加班费。
应该保证雇员每周至少有 24 小时的连续休息时间(如果有综合计时批本,其他 ICS 的会员可以允许在综合计时的范围内按政府要求豁免该规定,但家乐福的审核中即使有批本,也必须保证连续 7 天休息一天。
雇员应该享有薪年假。
8.工资和福利。
付给雇员的工资应该达到法定最低的工资标准或行业最低标准(取其中高者)应提供法定的福利(家乐福审核中,如果有当地社保出具的证明工厂达到社保部门要求的问题,可以取得豁免该规定,但是其他 ICS 会员则不行)。
审核报告分为两部分
第一部分:列举审核中发现并被认为是”D”严重不符合项的问题点。第二部分:完整审核报告包括童工,强迫劳动等所有的问题点。
以下是部分严重不符合项目的问题点,如果回答是“Y”,那么就是一个严重不符合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