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源性病原体-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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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合约商们应保证工作场所干净卫生。合约商应决定并执行关于清洁和消毒的书面的计划时间表,清洁和消毒方法取决于被清洁表面的类型,污染物类型,并且在这区域执行的任务或操作程序。
ii.在接触到血液或其他潜在易传染的物质以后,所有的设备和环境以及工作台的表面应被清洁和消毒。
(a)污染的工作区表面在完成操作以后应用合适的消毒剂进行消毒; 以及当工作区表面显然地污染到或溅到血液或其他潜在易传染的物质后,立即或一旦可行就用适当的消毒剂消毒;并且在工作轮班的最后,如果工作区表面又被污染时,也应进行消毒。
(b)防护性的遮盖物,例如塑料包装,铝箔,或背面不透的吸水纸常用来覆盖设备和环境表面,一旦它们显然受到污染或在工作轮换班的最后可能受到污染时,应被去掉或更换。
(c)当估计所有打算重复使用的箱,桶,罐和相似的容器可能被血液或其他潜在易传染的物质污染时,应对其进行定期检查和消毒;当污染显而易见时,立即或一有可能就进行清洁和消毒。
(d)可能被污染的打破的玻璃器皿,不能用手直接去捡起,它们应使用机械的工具例如刷子和簸箕,钳子,或镊子等来收集。
(e)处理和储藏被血液或其他潜在易传染物质污染的可以重复使用的尖锐器械时,不能用那种需要用手伸进尖锐物放置的容器中来操作的方法。
iii.管制性的废物
(a)被污染尖锐物的抛弃和保留。
(b)被污染的尖锐物应尽快地或一旦可行时被弃放在容器内,该容器应是:
(i)能闭合的。
(ii)防刺穿的。
(iii)它的边和底部是防漏的。
(iv)被标签或颜色-编码的。
(c)在使用期间,装污染的尖锐物的容器应是:
(i)容易接近的,可行的话, 尽可能地近离尖锐物使用地点 (例如诊所), 或明显可发现的地方.
(ii)在整个使用过程中保持竖立
(iii)定期更换并且不能装得太满
(d)当从使用的区域移动污染的尖锐物容器时,容器应是:
(i)在移动或替换前闭合以防止在处理,存储,运输,或装运期间内容物溢出或伸出。
(ii)放在第二级的容器中时,假如泄漏可能出现,第二容器应是:
(1)可闭合的。
(2)构造设计为用于装所有的内容物并且在处理,存储,运输,或装运期间不会泄漏。
(3)适当的标记或颜色-编码。
(e)可以重复使用的容器不能手动打开,倒空,清洁, 或其他任何可能导致雇员皮肤伤害的方法。
iv.其它管制废物的保留
(a)管制废物应被放置在有下列特点的容器中:
(i)能闭合的。
(ii)构造设计为用于装所有的内容物,并且在处理,存储,运输,或装运期间液体不会泄漏。
(iii)适当的标签或颜色-编码。
(iv)在移动或替换前闭合,以防止在处理,存储,运输,或装运期间内容物溢出或伸出。
(b)如果在装管制废物的容器外面发生污染,它应立刻被放置在第二容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