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le验厂咨询---Apple 供应商责任标准---定义三(2017最新标准)
预防雇用童工
适用法律法规
适用于供应商的运营及其工人雇佣和管理的所有法律、条例、法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程序、指令和指南。
童工
年龄不满以下三者中最高者的劳工:15 周岁,所在国家/地区的最低就业年龄,完成所在国家/地区义务教育的年龄。
符合条件的教育计划
至少为期一个学期,最终获取某职业领域的证书、学位或文凭的指导课程。
工人
无论国籍或原籍国,直接由供应商雇用或通过第三方雇用,在供应商的工厂内工作的任何人。
在职未适龄劳工
符合未适龄劳工的定义且审核时在工厂工作的工人。
离职未适龄劳工
符合上述在职或曾经的未适龄劳工定义且审核期间不再在工厂工作的工人。
曾经的未适龄劳工
开始工作时不满法定最低年龄但现在已满的工人。
保护青少年工人
青少年工人
年满适用的法定最低就业年龄或 15 周岁(以较大者为准) ,但不足 18 周岁且直接由供应商雇用或通过第三方雇用,在供应商的工厂内工作的工人。
适用法律法规
适用于供应商的运营及其工人雇佣和管理的所有法律、条例、法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程序、指令和指南。
夜间工作
晚上 10:00 至凌晨 5:00 进行的部分或全部工作。
美国劳工部指南
美国劳工部就业标准局 CFR 29 款第 5 章第 570 部分:“对 16 周岁至 18 周岁的青少年工人极为有害或不利于其身心健康的职业。”
密闭空间
大小足可以容纳一名工人全身进入以从事所安排的工作,出入口受到限制,不适合工人持续停留的地方。
具备资质的健康专业人士
拥有执照或持证的个人 (常驻工厂内、外均可) ,具有审查和评估工厂的作业环境与工人承担的任何相关风险所必需的知识、培训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