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介绍
2.1 审核协议的目的与内容
该协议向IFS Food标准的相关审核机构提出具体要求。该协议的目的是向从事审核的认证机构详细说明IFS的条款要求,并与认证规范ISO/IEC导则65(将来的ISO/IEC 标准17065)相一致。
同时,该协议也详细说明了对被审企业应遵守的程序及审核的基本原则。只有通过ISO/IEC导则65(将来的ISO/IEC 标准17065)认可,并与IFS签订协议的认证机构,才可以根据IFS Food标准进行审核。本标准的第三部分将明确说明IFS对审核机构的要求。
2.2 获证公司为认证机构提供的额外信息
根据ISO/IEC导则65的要求,当公司的产品无法满足认证体系要求时(如召回,产品警告等),获证公司应将任何变化和相关的信息通知其认证机构。对IFS而言,该通知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2.3 质量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基本要求
一般而言,在IFS审核中,审核员将评估企业的质量和食品安全体系各要素是否文件化并得到贯彻,体系是否维持良好并持续改进。审核员会检查以下要素:
– 组织机构,以及与其相关的职责、权限、资质及工作描述
– 文件化的程序和执行说明
– 检查和测试:具体的要求,以及合格的标准
– 不符合时采取的纠正措施
– 调查不符合的原因和纠正措施的执行
– 对安全和质量数据与执行符合性的分析
– 对质量记录的处理、存储和检索,如追溯信息和文件控制等。
所有的程序和过程应清晰、简洁和明确。员工应理解质量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原则。
质量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应根据下列步骤建立:
– 识别质量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所需的过程;
– 明确这些过程的顺序和相互作用;
– 明确所需的准则和方法,以确保这些过程的有效实施和控制;
– 确保提供必要的信息,以支持这些过程的运作和监控;
– 测量、监控和分析这些过程,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使之达到预期的效果并持续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