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 部分:FSC 受控木材供给要求
5 供应商鉴别
5.1 公司应对其原料供应做以下分类:
a)FSC 认证木材;
b)依据FSC-STD-30-010 或 FSC-STD-40-005来自认证公司的FSC受控木材;
c)在公司的FSC 受控木材验证项目中所包含的木材;
d)非受控木材;
5.2 公司应保留一份木材和木材产品所有供应商的最新资料,这些供应商包含在公司FSC受控木材验证项目中。公司对供应商应做以下记录:
a) 供应商名称和地址;
b) 描述提供的木材;
c) 提供木材的种类和数量,以及有关的采购文件。
6 来自FSC 认证供应商的FSC 认证原料
6.1 对FSC 认证木材供应商,公司应确保:
a) 由FSC 认证供应商作为FSC 认证提供所有木材(FSC 完全, FSC 混合或 FSC 回收)应该容易识别。
b) 作为FSC 认证提供所有应附有包含涉及每个产品批次或有关运输的证明文件,并于提供的发票完全吻合。
c) 运输证明文件和发票应写明供应企业的FSC 认证编号。
6.2 公司应验证供应商具有有效的FSC 证书。
7 来自FSC 认证供应商的FSC 受控木材原料
7.1 对FSC 受控木材供应商,公司应确保:
a) 由FSC 受控木材认证供应商作为FSC 受控木材提供所有木材应该容易识别。
b) 作为FSC 受控木材提供所有木材应附有容易识别每个产品批次的证明文件,以及与提供的产品发票完全吻合的证明文件。
c) 运输证明文件和发票应写明供应公司的FSC 受控木材编码。
7.2 公司应验证供应商持有包括范围在内的受控木材的有效FSC 产销监管链证书,或有效FSC 受控木材证书。
注释:在FSC 受控木材的采购文件上应注明供应商的受控木材编码
8 来自非FSC 认证供应商的FSC 受控木材原料
8.1 对于加入企业自己的FSC 受控木材证明项目的木材供应商来说,公司应:
a) 鉴别和保留所提供木材的国家和产地的记录。
产地
产地的概念对于本标准来说是重要的(见附录1:术语注解)。依据最近FSC 授权机构(这些机构依次为国家倡导机构、FSC 地区办事处和FSC 国际中心),或依据可以被持续跟踪与FSC 受控木材有关的类目,公司应清楚原产地的实际定义。为保证企业一致性地在国家和地区水平上实施FSC 受控木材标准(FSC-STD-40-005),这一点是需要的。
b) 确保保留所需的证明木材原产地的证明文件。应该包括合法的运输证明文件和原产地森林经营单位的购买证明。
c) 为证实提供文件的真实性。详细说明和履行正规的检查程序,以证实木材的原产国和原产地。
由于不同地区、国家和国家之内的条件的差异,以及依据供应商的规模和数量,标准不宜设立具体时间来证实8.1 c 中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公司应依据其条件设立这个时间。公司应向认证机构提出采用某个时间的理由。
9 非受控木材原料
9.1 对于非受控木材的供应商,公司应建立一种制度,以确保这种木材不与符合本标准要求的木材或FSC认证木材混合。
10 列入CITES名单的树种
10.1 不管供应商是否经过FSC认证,出口在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1、2或3中列出所有木材种类,应附有相应证明书或出口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