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踪审核中的特殊情况:
若总分在75 %或以上,而只有一个主要不符合项,且已完成整改,审核结果为通过认证:
-- 认证机构应在更新的审核报告中提及:
••在“日期”部分,除了注明开出主要不符合项的审核日期外,还应说明跟踪审核的日期;
••在“最终审核结果”部分,应说明已进行了跟踪审核,并且主要不符合项已作整改;
••在“KO和主要不符合项发现”部分,解释哪个主要不符合项条款要求已作整改;
-- 即使受审公司的总分等于或高于95%,也不能获得高级证书;
-- 证书有效期与6.2章节中所述的认证周期保持一致;
-- 首次审核和跟踪审核的日期应在证书上明确;
-- 如果是首次审核,最长的证书有效期应从首次审核的日期加上一年零8周,减1天。
例:
首次审核日期1:2014年10月1日
发证日期:2014年11月26日
证书有效期至:2015年11月25日
换证审核日期(开出主要不符合项的审核日期): 2015年9月25日
跟踪审核日期:2015年12月3日
最后的证书有效期:2016年11月25日
在进行了跟踪审核,且主要不符合项已作整改后,审核报告(首次评估主要不符合项的审核,更新后的跟踪审核结果)应上传至IFS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