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准备和响应
供应商应识别并评估潜在的紧急情况。对于每一种情形,供应商都应制定并实施紧急预案和响应程序,最大程度地降低对生命、环境和财产造成的损害。
1 紧急事件应对计划
1.1 紧急情况
供应商应根据其生产流程、化学品消耗、辅助设施运行状况以及当地地理、地质和气象条件识别和评估各类紧急情况发生的可能性。紧急情况可能包括火灾、爆炸、洪水、化学品泄漏、断电和自然灾害。
1.2 应急预案
供应商应根据潜在紧急情况建立书面应急预案,以应对可预见的紧急情况。
1.3 紧急事件处理程序
发生紧急情况时,供应商应按照其应急预案中制定的程序操作。适当的计划应包含以下基本要素:
1.4 应急响应团队
供应商应在每个工厂组织并指定训练有素的工人组成应急响应小组 (ERT) ,在所有工作班次中,都有小组成员随时待命。ERT 有责任和权利指引供应商应对紧急情况,以确保工人的健康与安全、环境和财产受到保护。
1.5 信息沟通
供应商应拥有可靠、有效的内外部信息沟通机制,在发生紧急情况时通知工厂内所有人,及进行后续疏散。信息沟通机制应确保全厂区都能听到信息。供应商还应确保具备在所有紧急情况下 (如有毒物质释放到环境中或化学品泄漏) 通知附近社区、公众、主管部门和相关政府部门的能力。
1.6 疏散和集合
在工人的健康与安全可能受到威胁的紧急情况下,供应商必须立即疏散厂房内的工人。应在训练有素的指定员工的引导下进行疏散,他们会指导工人前往标识清晰、安全的集合区域。除非紧急情况已解除,且相应的机构和/或其他训练有素且经授权人员宣布厂房已经安全,否则工人不得返回前述的危险区域。
2 紧急情况预防对厂房设施的要求
2.1 通道
流水线、生产线之间的通道应标示清楚、无障碍物并用防滑材料建造。通道宽度应符合法规要求。
2.2 紧急出口和出口标志
供应商应根据建筑面积和使用人数,在建筑内设置足够多的紧急出口,并遵循所有适用法规和谨慎的安全措施。紧急出口应:
• 工人在工厂内时,紧急出口大门任何时间均不得阻挡、堵塞或锁上
• 向外打开
• 以当地语言清楚标示“出口”字样
• 能够正常使用
• 正常情况下处于关闭状态
紧急出口和出口标志应在黑暗和断电时清晰可见,该标志可采用自发光材料、电池供电或工厂备用电源供电。
2.3 疏散地图
供应商必须在所有制程和生产区域、会议室、餐厅、生活区域以及其他公共区域张贴最新的精确疏散地图。疏散地图必须以当地语言清楚标示观看者的位置和最近的出口路线。
2.4 集合区域
供应商应指定紧急情况下工人集合的露天区域,该区域应清楚标示、无阻碍。撤离的工人必须能够在距紧急出口合理距离的地点安全集合,这样不会妨碍在遇到紧急情况时从建筑内安全疏散。
2.5 电梯
供应商必须以当地语言在所有电梯上张贴标示,防止紧急情况下乘用,用于消防或其他紧急用途的特定电梯除外。
2.6 防火墙
防火墙和防火隔离墙的开口应有自动关闭防火门的保护,防火门的耐火等级应相当于防火墙和防火隔离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