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 最终产品的生产
7.5.1. 质量控制和生产
经营者应在受控条件下策划、实施生产和提供服务。生产区域应严格控制以防止非授权人员的进入。适用时,受控条件可以包括,
a) 最终产品的特性描述的信息
* 每种产品应有一份书面的规格,有变化时可以进行修改。
* 每种产品应有一个唯一的名称或编号。
* 有详细的包装和标识描述。产品的标识应符合相关的欧盟饲料法规。
* 每个包装都应有一个唯一的识别号(可以是编号的组合)以便这批货物在后续操作中可以被识别。
* 所有最终产品都应根据书面程序,在发货前进行检验,确保产品符合规格要求。每批货物都应按照适当取样比例进行取样并保留相应样品,保留时间至
少为产品的保质期。样品应加封并做好标识,采用适当的贮存方式以避免不正常的变化,在授权人保管下的一段适当期间后使用。更多关于可能的取样程序的详细信息,请参考“取样导则”(附件 6)
* 如果产品被拒收或是由于与产品质量和安全有关的任何原因不能使用,必须
记录产品的处置方式、目的地或是退回给供方的信息。
b) 作业指导书的有效性
* 生产的不同阶段应根据在生产过程中明确定义的、应控制和监控关键控制点的相应的书面程序实施。
* 这些应包括处理残留污染的风险。
c) 包装规则
* 产品包装时应避免包装过程中的污染和交叉污染,以确保包装后的产品按照相关饲料法规的规定被清楚的识别和标识。
* 包装应符合产品的类型,确保产品应有的保质期。包装必须进行HACCP分析。
* 托盘应是适用的、干净清洁的。所有重复使用的托盘应进行检验,必要时在重新使用前进行清洁。
d) 储存规则:
* 最终产品应被清楚的标识并且储存在干净干燥的条件下。仅授权人员才可以接近。
* 进货原料、活性物质、载体、符合规格的产品-和不符合规格的产品-都应储存在预先设计的、适宜的、可维护的地方,以确保在合适的储存条件下,被污
染或有害生物可能滋生的风险可以得到控制。包装的材料应储存在适宜的包装条件下。
* 原料的储存方式应容易识别,避免交叉污染和防止变质。应有轮换储存体系。
* 储存环境应该尽量降低原料溢漏和包装损坏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