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非特类化妆品
一、概念
化妆品一般分为特殊化妆品和非特殊化妆品两大类,除去以上9大类的具有特殊功能的化妆品,剩下的就是非特殊化妆品。
二、分类
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我国将非特殊类用途化妆品分为五类:发用品、护肤品、彩妆品、指(趾)甲用品、芳香品。
三、我们的服务
1、 指导外商授权在华单位的备案工作
2、 产品中文名称的审核
3、 产品配方、外包装及生产工艺的审核
4、 样品检验机构联系及送样工作
5、 产品形式文件建议和申报资料的准备工作
6、 产品申报资料的提交工作
7、 产品申报进度按时反馈工作
8、 产品批件领取及递送回客户
9、 其他相关的代办工作
(全程全心全意为您服务,您的满意是肯达信的动力!)
四、客户申报须知
1、进口化妆品批件(备案凭证)行政申请人为产品的生产企业,生产企业申报前需要委托一家在中国大陆境内经工商合法注册 的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作为在华申报责任单位,负责产品申报的有关事宜。而在华申报责任单位首次申报时,应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进行授权备案工作(注:博皓汇诚指导授权备案工作的全过程)
2、欲申报产品必须是已经在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和销售的产品。
3、进口化妆品的批件(备案凭证)有效期为四年,有效期满四个月前需要完成批件延续备案申报工作,否则按新产品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