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安全消费品监管框架
产品安全法规
本《标准》的目的不在于取代关于某一行业或产品类型产品安全或质量的任何具体法律条例的要求。对于这些要求,掌握最新知识和遵守相关规定构成本《标准》审核的一部分。本《标准》不取代任何符合个别产品安全标准的需要。
对于一般安全要求和具体的产品或材料要求,产品安全相关立法的复杂程度都正在与日俱增。公司必须有途径明确和理解预期销售国家或地区与其产品相关的法例,及时掌握最新资讯。
许多国家的零售商有义务向消费者提供安全、合法的产品,且必须采取一切合理的防范措施来保证这一点。他们还需要可以证明,他们已采取足够的步骤,满足此类要求。制造商、进口商和品牌所有者通常在一定程度上分担上述义务,但对于零售品牌产品,零售商将承担主要责任。
确保产品安全、合法涉及多项行动,其中包括检验产品供应商的技术能力。多年以来,这项任务或者由零售商自行负责,依照内部制定的单独标准检验能力和性能,或者使用第三方审核与检验机构。为提高效率、加强一致性,BRC 集思广益,汇聚各个利益相关者团队,为更新版消费品产品技术标准确立基础,新标准可以单独接受审核,将服务于世界各地的零售商。
公司必须了解以下各类法例和研究,且必须掌握与其所造产品的特定要求相关的最新消息。对于审核考察之间颁布的任何与安全或质量有关的新法例,公司须确保及时推行和遵循。
公司必须了解:
•供应“安全”产品的一般要求
•提供“保证适用”且不造成伤害或损伤的产品的产品责任法律
•规定详细安全、质量或其他法律要求的具体产品法律;其中还包括任何与符合性声明、产品可追溯性及任何特定贴标和警告要求有关的义务
•对依照特定条件进行制造的任何要求,如良好操作规范 (GMP) 或正规的质量管理体系
•与生产中使用,或者可能作为产品污染物存在的材料或化学品有关的法律
•对产品数据保留的需要和任何关于强制性报告或不安全产品召回的要求
•产品制造、进口或销售所需的任何许可或批准系统
•与产品所用包装有关的法律
•自愿性实践规范和标准。
许多产品类型设有自愿性或强制性标准。其中一些标准针对制造规格,而另一些则与测试方法有关。政府机构已将一些标准设立为强制性标准,因此必须遵守,而另一些属于自愿性标准。一般建议遵循适用的国家、地区或国际标准,即使它们为自愿性标准,因为如此可以以直观的方式证明产品在相关方面符合行业最佳规范。如果公司选择不采用自愿性标准,其应采取其他方法证实产品安全、合法。一些国家习惯于使用此类自愿性共识标准,辅以产品认证计划,作为满足安全要求的主要方法。
认证与审核程序
当工厂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要求时,可选择依照要求接受审核,进而成为“获得认证的工厂”。审核和认证以各个工厂为单位,因此拥有多个制造工厂的公司需要对各家工厂进行单独认证。本《标准》是一项流程与产品认证计划,在该计划中,企业将在完成由独立第三方——认证机构——所聘用的审核员的满意审核后获得认证。
为使企业在结束满意的审核后取得有效的证书,其必须首先选择一家 BRC 认可的认证机构。BRC 规定了认证机构要获得认可所必须满足的详细要求,以及对审核员的审核专业知识和产品部门知识的具体要求。
关于认证流程和认证机构的更多详情将在本《标准》的第 III 和 IV 章阐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