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棉
标准
合约商应建立含石棉物质(ACM)的操作和维护程序以保护所有的雇员、合约商、参观者、客户等免遭石棉引起的相关疾病对健康的潜在危害。
这个标准应用于合约商名下的所有建筑机构, 也应用于当雇员可能接触石棉以及维修、移动含石棉物质时的例行工作。
最低要求
1,合约商应保证对所有含石棉物质进行确认和标记。
2,合约商应保证对被授权在含石棉物质的设备范围内或者附近工作的工人进行有效的培训,培训应包括以下几方面:
a.石棉对健康的危害。
b.含石棉物质可能造成的破坏部位和征兆.
c.对石棉纤维释放进行正确处理。
d.内务管理的要求。
3.合约商应对受到影响的雇员执行健康监控。
4.合约商应就所有和含石棉物质的工作建立工程管理。
5.合约商应提供足够的、适当的设备以及个人防护装置。
6.合约商应保证所有含石棉物质得到正确的处理。
7.合约商应告知在含石棉物质地区或附近工作的人石棉对个人的危害。
a.识别ACM在工作地点的位置。
b.书面通报、个别交流其它典型事例,并关注ACM的存在情况。
c.在设备中标记所有的ACM。
d.在所有受管制的地方张贴标识,包含以下字样:
危险
含有石棉纤维
避免产生灰尘
有致癌和肺部疾病的危险
8.接触任何含石棉物质应立即报告给合约商。
9.合约商应作出调查并准备一份关于ACM的类型和位置的清单。
10.合约商应保证负责清除处理ACM的雇员或者下一级合约商是经过培训的,他们还要穿着正确的防护服,佩带合适的防护面具。
11.合约商应按联邦/国家,州和/或地区法律的要求操作和处理含石棉的废弃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