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3 已制定充分且有效的政策和制度/ 程序,用于确定、传达、记录、管理和控制工作时间
(包括加班时间),包括正常工作时间和加班时间的可靠且详细的记录
最低要求:
场所观察:不适用
文件检查:
o 已实施工作时间政策及实施机制,可准确地确定、记录、管理并控制工
作时间,包括加班时间和休假日。
o 政策和实施的流程至少应:
确保知道须符合地方及国家/地区有关工作时间和休假日的法律和法规
及 EICC 要求
将法定要求与 EICC 的要求结合起来
监控实际绩效
使用策略确保符合所有要求。
o 如果发现不符事项,则应实施并记录纠正行动并且记录纠正行动的进展。
o 已开发有效的沟通和培训制度,它在工作时间接近最长工作时间时发出预警。
可以取得沟通/培训资料,清晰地说明工作时间和加班时间。
沟通/培训资料的详情与受审计方政策和法定要求相符。
保存沟通/培训跟踪表
o 检查公司的时间记录及工作时间记录制度,以确定准确且完整地记录了时间。
这包括:
所有工人都有一个时间记录。
每个时间记录均准确并且可以与休假记录、生产记录、维修、采购或其
他相关记录进行交叉比对。
时间记录需包括:
正常工作时间和加班时间
能进行每日、每周和每月的工作时间和加班时间分析的足
够详情。
有记时设备并且所有记时设备均处于正常运转状态。
管理层面访:
o 管理层可陈述:
跟踪、实施、监控及纠正行动(如果适用)等详情;
如何告知和记录工作时间;和
如何确保记时设备的准确性和维修。
工人面访:
o 工人可说明:
工作时间政策的详情;
他们接受政策培训的时间;
怎样记录他们的工作时间;
他们怎样可以核实准确性、时间记录是否准确,以及在时间记录不准确
时如何调整;和
他们已收到过哪些与工作时间和加班时间有关的、符合受审计方政
策和/或法定要求的沟通。
注:记录中的错误若是无意的,则受本条管限。若是故意的,则受第 D3.1 节管限。
注:如果 A3.1 或 A3.2 是不符事项,则A3.3 也是不符事项
评级:
优先:不适用
重大:
o 未实施 2 个或以上的(政策、跟踪、实施、监控和纠正行动(如果适用))
环节
o 没有记时设备、记时设备不准确或不在良好的运转状态
o 时间记录与受审计方的其他相关记录(超过工人数的 5% 的记录)不符
o 在工人投诉后未准确地调整时间记录
轻微:
o 未实施各个环节(政策、跟踪、实施、监控和纠正行动(如果适用))中的一
个环节
o 时间记录与受审计方的其他相关记录不符(少于工人数的5%的记录)(允许
存在 1% 的公差)
不适用:不适用
远程核查:否
注:时限与 A3.1 和/或 A3.2 有关
A3.4 允许工人享有法律规定且他们在法律上有权享有的休息、假日和休假,包括病假或产假。
最低要求:
大多数国家/地区要求每 2 个或 4 个小时让工人休息 20 或 30 分钟,以及要求让工人在规定的
用餐休息时间休息。将公司的做法与当地的法定要求进行比较。
在出示医疗证明后,工人应获得合理的病假或产假休息时间,不会失去工作,亦无经济处罚 。
场所观察:观察工人在强制性休息时间休息,至少包括每个轮班时间内的一次用餐休
息时间,并符合法定要求
文件检查:
o 工人可享受符合当地法律规定的用餐和工间休息时间、休假期、假日和假期,
它们详细规定在以下文件中:
工人合同
工作规章
员工手册
其他形式的工人沟通。
o 在安全保存且准确的休假记录中记录实际的休假和假日。
o 已实施正式的病假和产假政策和程序并传达给工人、主管和管理层。
o 12 个月的休假记录与那些医疗证明相符。
o 这些缺勤的工资表记录表明产假或病假无经济处罚发生。
管理层面访:
o 管理层可说明:
假日和医疗休假政策;和
符合法律要求和受审计方政策的工人休假规定。
工人面访:
o 工人可以:
对受审计方告知的他们的假日和休息作出确认;
详述他们最后一次轮班休息和假日;和
详述医疗休假政策并确认政策的实施符合书面政策
评级:
优先:在工人提供有效的医疗证明后,公司仍不允许工人休病假或产假
重大:
o 未实施任何政策并且未提供或保证强制性的休息/假日。
o 未保存休假记录或者休假记录不准确。
轻微:
o 根据法定要求提供假日和强制性休息
未实施任何政策
未向工人传达政策
不适用:不适用
远程核查: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