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LA
美国公平劳动协会(Fair Labour Association)于1999年正式成立,是一家非赢利性的非政府组织,它配合国际劳工组织、各国政府及其劳资关系协调机构,敦促会员公司和经销商在其供应链工厂中遵守劳工标准和企业行为准则。
工厂行为守则
制衣工业联合会致力于消除美国及海外的血汗工厂。故在本次调查基础上,制衣工业联合会制定如下标准来确保制衣工厂具有体面、人道的工作条件。本联合会相信,实施下列标准将可保证不会在剥削及非人道条件下生产产品,从而使消费者建立信心。
强迫劳工
不允许使用强迫劳工-不论是犯人、契约劳工、奴隶或者其他形式的强迫劳工。
童工
不允许雇佣15岁以下(或工厂所在国家法律规定的14岁以下),或虽然年龄超过15岁但未超过工厂所在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年龄的童工。
骚扰和虐待
必须尊重每一位雇员。不允许对雇员进行人身、性、心理或言语上的骚扰或虐待。
无歧视
不得以性别、种族、宗教、年龄、残疾、性取向、国籍、政治观点、社会地位或少数民族为借口在雇佣、工资、福利、晋升、纪律、解雇或退休等方面歧视任何雇员。
健康及安全
雇主必须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以避免在从事与工作有关的作业中或在使用雇主提供的工具时发生有害健康的事故及伤害。
结社自由及劳资谈判
雇主必须承认和尊重雇员的结社自由及劳资谈判的权利。
工资及福利
雇主必须认识到工资是满足雇员基本要求的重要因素。雇主至少必须以当地法律规定的最低工资或当地通行的行业最低工资两者中的最高者支付雇员工资,并提供法律规定的福利待遇。
工作时间
除非极特殊情况,雇主(Ⅰ)对雇员的工作时间要求不得超过下列情况中的最小者(a)每周48小时工作及12小时加班,或(b)工厂所在国家法律规定的工作时间上限及加班小时数,或在工厂所在国家的法律中没有规定工作时间上限的情况下,当地正常工作时间及12小时加班时间(Ⅱ)每7天必须给雇员一天休息时间。
加班报酬
除正常工作时间报酬外,雇主必须按工厂所在国家的法律规定支付雇员加班费。如果工厂所在国家法律中未对加班费做出规定,雇主应按不得低于正常工作时间时的报酬支付加班费。
任何决定采用本工厂行为守则的公司都必须在遵守工厂所在国家相应法律的基础上,按照附录监视原则遵守并支援本守则。在本守则与工厂所在国家相应法律不同或相矛盾的情况下,按两者中要求高者执行。任何决定采用本工厂行为守则的公司都必须要求其许可证经营者和承包商,以及其零售商或供应商在遵守工厂所在国家相应法律的基础上,按照附录监视原则遵守本守则。在本法规与工厂所在国家相应法律不同或相矛盾的情况下,按照两者中要求高者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