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理解组织及其所处环境组织应确定外部和内部那些与组织的宗旨有关,影响EMS实现预期结果的能力的因素。这些因素应包括受组织影响或有能力影响组织的环境条件。
4.2 理解相关方的需求和期望组织应确定:
a.与EMS有关的相关方;
b.相关方的需求和期望(即要求);
c.这些成为组织合规性义务的需求与期望
4.3 确定环境管理体系的范围
组织应确定EMS的边界及适用性,以确定其范围。
在确定EMS范围时,应考虑:
a.4.1中提到的内部和外部因素;
b.4.2中提到的合规性义务;
c.组织的单元、功能和物理边界;
d.组织的活动、产品和服务;
e.组织权限和行使控制及施加影响的能力。
一旦范围被界定,组织范围内的所有的活动、产品和服务应包含在EMS范围内。
范围应保留文件化信息,并可为相关方所获取。
4.4 环境管理体系
组织应按本标准的要求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环境管理体系,包括所需要的过程及其相互作用,以达到包括增强其环境绩效在内的预期结果。
组织建立和保持其EMS时应考虑到4.1和4.2的背景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