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供应商自我评估表 – 胶印
包装供应商自我评估表是取得百思买包装认证的先期步骤,本项目应由需要进行认证的包装供应商填写并提交。
自我评估表可为GMI和百思买提供包装供应商的工厂与其印刷能力的相关信息,供应商可依此份表格来判断自己是否达到百思买包装认证的最低要求。另外自我评估表也用于淘汰不合格供应商。
一经提交,GMI会按顺序审核包装供应商的条件及生产能力是否达到最低要求,且将会有人员代表与包装供应商联系,讨论一些不完全符合的项目以及后续步骤。
包装供应商认证最低要求
若要获得百思买包装印刷的认证,供应商在提交此评估表前,必须确认达到以下印刷设备和处理能力的最低要求:
印刷设备和处理能力最低要求
带遥控墨色控制功能的4色印刷机
色彩检视灯箱,5000K 光源 (D50)
色度计 (要能测量Lab值并能计算DeltaE)
印版网点检测能力
厂内制版能力
厂内需有完整印前处理能力
厂内需有数码蓝样的制作能力
厂内需有离线或连线上光机
厂内需有裱合能力
厂内需有模切机
厂内需有折盒和糊盒能力
自我评估表上的所有信息在提交时必须确保其真实性与准确性。若申请供应商提供任何不真实信息,都将导致其认证资格被立即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