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IFS诚信计划
IFS诚信计划于2010年初开始实施,该计划采用不同的措施来保证IFS认证计划的质量,主要评审IFS认证机构和其审核员的审核活动。
该计划主要有以下两个要素:
12.1预防性质量保证措施
质量保证活动主要监控整个IFS体系。为了评估IFS体系,无论是否发生投诉均需对认证机构办事处和现场的供应商审核进行常规的监督审核。监督审核根据所使用的目标准则随机进行取样,依据的准则既有经济上的标准(如发布证书的数量)也有质量标准(如IFS认证过程及报告的评审和分析)。
对经过认可的认证机构的办事处进行监督审核是为了验证认证机构办事处能正确实施IFS认证规则,并促进持续改进。
对获证的公司也可能进行额外的现场监督审核。一般来说现场监督审核在审核日期前48小时下达通知。在这些审核中,认证机构办事处审核或IFS数据库中评审的文件被用来与公司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对比。
也可进行见证审核。在见证审核中,诚信审核员会在实际的IFS审核中对IFS审核员作出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