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2.2 承印物的光泽度
打样用的承印物的光泽度应尽量与生产用的承印物的光泽度相接近。如有困
难,印刷机打样应该从表 1 中列出的典型纸张中选择尽量与生产用的承印物相接近
的纸张。
注 1:纸张光泽度见表 1
注 2:如果印品要进行表面整饰,这将严重影响最终印品的光泽度。在要求苛刻的情
况下,分色阶段的结果最好借助于与经过表面整饰的最终印品能最佳匹配的打
样来进行评判。对于非印刷的表面整饰工艺,为了使样张与最终印品更好的匹
配,可以给印刷者提供两种样张,一种样张表面光泽度与未经过表面整饰的印
品相匹配,另一种样张表面光泽度与经过表面整饰的印品相匹配。
4.3.2.3 油墨颜色:
用表 1 中的 5 种承印物打样,样张上的四个实地色的 CIELAB 的色度坐标应与
表 2 中的目标值一致,在表 3 中规定的偏差值范围内,两色和三色叠印色(都没有
黑色)的 CIELAB 色度坐标应符合表 2 中的规定值。
在表 3 中规定的偏差值的一半的范围内,数码打样的基色实地块的 CIELAB 色
度值应符合表 2 中的规定值。
在印刷过程中,付印样的四色实地块的颜色偏差应满足以下条件:付印样与打
样之间的色差不得超过表 3 中规定的偏差值。如果不能提供合适的样张,应该把表
2 中的颜色值作为目标值。
在印刷过程中,四色实地块的变化受后工序条件的限制,因此,至少应有 68%
的印刷品与付印样之间的色差不超过表 3 中规定的允差值,且最好不要超过规定值
的一半。
注 1:只有使用符合 ISO2846-1 规定的油墨,才能使印品上各色块的 CIELAB 值与表
2 中的目标值保持一致。并且要求印刷色序为青,品红,黄。
注 2:表 3 中的色差
Eab*的分布不是高斯分布,且不对称。但为了保持一致性,仍
类似于高斯分布,定义公差的值为 68%的印刷品可满足的最小色差。
注 3:如果用白色底衬替代黑色底衬,表 2 和表 B1 中的 a*、b*值基本不变,而 L*
值会随着纸张不透明度的变化增加 2-3。
注 4:密度值在印刷过程控制中是很有用的,在印刷中,仪器、油墨与承印物保持
不变,参见 ISO13656。然而,一般情况下,密度值不会使颜色达到我们的目
标值。因此,在本标准中只把反射密度值作为决定印品阶调值的推荐值。根
据 ISO13656 的指导,印刷生产操作者首先在印刷机上获得准确的实地颜色,
然后用仪器从付印样上读出密度值,得到的密度值就会被用作印刷生产的过
程控制的目标值。
注 5:如果最终产品要进行表面整饰,那么最终印品的颜色与未经过表面整饰的印
品的颜色相比可能会稍有偏差。参见表 1 中的注 2 和 4.3.2.2 中的注 2。
注 6:二次色红、绿、蓝的值对印刷色序,油墨的流变性、透明性,印刷机的机械
性能,承印物的表面特性等有很强的依赖性。因次,原色 CMY 值符合表 2 的
值时,二次色并不一定符合表 2 的值。
注 7:包装印刷或专色印刷允许的色差值应低于表 3 所列值,尤其当色差是由 L*的
差值引起时。